江西到2025年对6万户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
发布时间: 2022-11-21

近日,江西省卫健委公布《关于加强新时代我省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完善老年人健康支撑体系、着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等方面为我省今后的老龄工作谋篇布局。公众可在3月15日前向省卫健委提出建议。

《实施意见》指出,我省将推进以嵌入式养老院为重点、以城市日间照料中心为补充的社区养老服务骨干网建设,支持和培育一批以照护为主业、辐射周边社区、兼顾上门服务的综合化、专业化、品牌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围绕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大力发展助餐、助急、助医、助行、助浴、助洁、家政等服务。

《实施意见》指出,各设区市要重点扶持发展满足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突出护理功能的养老机构,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到2025年,重点打造50家失智照护机构(含失智照护单元)和护理型示范机构,每个县(市、区)建有1所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机构。

同时,《实施意见》指出,要加大对家庭病床的支持力度,针对失能老年人,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多开设家庭病床。扩大医联体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的范围,可按规定报销相关医疗费用,并按成本收取上门服务费。加强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

《实施意见》提到,安宁疗护是老年医疗中最后一个重要环节。我省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安宁疗护中心、病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可增设安宁疗护服务诊疗项目,单独设立区域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具备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增加安宁疗护病床,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安宁疗护服务。

在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上,我省提出,到2025年,围绕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内容,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6万户特殊困难的高龄、失能、残疾等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引导城乡老年人对住宅及家具设施等进行适老化改造。

在鼓励推广新技术、新方式的同时,公共服务场所应保留人工窗口和电话专线,为老年人保留一定数量的线下名额。加强身份证信息归集和数据互联互通,在更多领域推广“一证通行”。加快推进老年人常用的互联网应用和移动终端、App应用适老化改造。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加强数字技能教育和培训,提升老年人数字素养。

我省鼓励企业设立线上线下融合、为老年人服务的专柜和体验店,大力发展养老相关产业融合的新模式新业态。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加快研究开发适合居家护理、社区护理、机构护理等多样化护理需求的产品。积极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监管,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维护老年人消费权益,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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