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发布
发布时间: 2022-11-21

日前,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发布了《宁波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未来5年,宁波将及时、科学、综合应对人口,坚持经济社会同步、体制机制创新、事业产业并举、地区部门协同的原则,全面构建现代老龄事业发展体系,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十三五”期间,宁波老龄事业发展将有怎样的目标?《规划》提出,到“十三五”末,着力建成与我市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相对应的老龄事业产业体系,着力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服务体系,使老龄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环境更加友好、老龄产业规模显著扩大。

《规划》对老年社会保障、基本养老服务、医养结合服务、老年精神文化生活以及宜居环境建设等提出了具体指标,包括户籍人口城乡参保率达到95%,失能、失智、失独、重度残疾、高龄独居等困难老年人享受政府补贴服务人数比例达到5%,城乡社区服务设施覆盖率100%,每百名养老床位数达到5张,的医疗卫生服务覆盖率100%,老年人为主体的重点人群的家庭医生签约率70%以上,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床位比例50%以上等。

“十三五”期间,我市将大力实施“老年保障深化”“养老服务提升”“乐享晚年幸福”“适老优老敬老”“老龄产业培育”等五大工程,着力推进老年社会保障、社会养老服务、老年精神文化、老年友好环境、老龄产业五大体系建设。其中,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拓展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促进医养融合发展、推动智慧养老服务发展、推进老年友好环境建设等是“十三五”时期的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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