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2017—9《关于201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
发布时间: 2022-11-21

(zjbc13——0009 甬人社发〔2017〕89号 )—保险处

一、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调整的范围对象如何界定?

答: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范围对象为4月30日前按国家、省市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

二、基本养老金怎么调整?

答:具体调整办法见下表

调整

项目

具体办法

定额

调整

每人每月45元

挂钩

调整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

15年及以下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

15年以上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5元。

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不足15元的,补足到15元。

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

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不含每月补贴)的1.86%

倾斜

调整

高龄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

2017年4月30日前,男年满、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三、执行时间

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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