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我市2016年调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
发布时间: 2022-11-21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全区将于从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此次调资范围为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金(费)的人员。调整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向特色群体适当倾斜调整三种。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增加60元;挂钩调整办法,按企业办法计发养老金的人员。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在15年以内的,每满1年每月增加2元(不满15年的按15年计算);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不满1年按1年计算),前15年每年每月增加2元,自第16年起,每一年每月增加3元;对因工伤残已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不含因企业破产办理退休的5-6级工伤人员),缴费年限不满30年的按30年计算。上述人员再按本人2015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2.2%。同时,政策向三类人员适当倾斜。一是向高龄人员倾斜。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15元,年满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二是养老金调整后企业退休军队转业干部月养老金低于3105元调整到3105元;三是对艰苦边远三类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

石嘴山市达到调整养老金条件的退休人员共59261人,月调整增加发放养老金8896144.18元,人均调整增加养老金149.21元。经过市社保局与财政局的积极联系争取,目前我市2016年调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全额发放到位。

(供稿:市社保局 肖睿、徐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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