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实现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制度全覆盖
发布时间: 2022-11-21

为促进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高老年人生命质量,2012年,人民政府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创新农村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桂政办发〔2012〕55号),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广西将制定出台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政策,为全区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并要求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情况,出台政策,制定标准,落实经费。对此,广西各地高度重视,所有14个设区市人民政府先后出台高龄补贴政策,安排财政资金,为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截止2016年6月,广西实现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制度全覆盖。其中,南宁、贺州市以及部分县(市、区)连续多次提高补贴标准。据不完全统计,广西各级财政2015年用于发放高龄补贴的资金总共达6亿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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