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宜州市老龄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第二届
发布时间: 2022-11-21

日前,宜州市老龄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第二届宜州市“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此次创建活动在市、乡(镇)二级进行,在全市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行业开展,包括乡镇民政办、基层老年协会、公办和民办敬老院、社保机构、法律维权单位(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乡镇司法所、法庭)、公交公司及其各线路、医疗机构(市级医院及其窗口和科室、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所)以及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等。

创建活动时间为2016年7月至12月,分四个步骤进行,即动员部署阶段、推荐上报阶段、考核表彰阶段、总结成果阶段。将在“敬老节”期间命名表彰10个“敬老文明号”单位,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敬老文明号”评选。

2013年宜州开展首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支持,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的敬老意识,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营造了良好的为老服务社会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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