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
发布时间: 2022-11-2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近日,诸城市下发《关于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通知》,自2016年起,诸城将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制度。

两项补贴由省、潍坊市、诸城市三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省级财政补贴不少于30%),两项补贴发放标准均为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以后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指数及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等因素,对补贴标准再进行适时调整。符合条件的残疾老年人可同时申领两项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择高申领其中一项补贴。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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