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湖北省老龄办在武汉市召开全省老龄办
发布时间: 2022-11-21

4月26日,湖北省老龄办在武汉市召开全省老龄办主任会议,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国老龄委第十八次全体会议精神和全国老龄办主任会议精神,研究分析老龄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全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民政局局长、老龄办主任,省老龄办机关、直属单位及有关涉老组织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省老龄委副主任、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彭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彭军指出,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是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审时度势,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科学判断和重大决策,是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总要求、总纲领,是发展老龄事业、加强老龄工作的行动指南。要准确理解把握指示批示精神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从国家发展全局的高度认识老龄工作,切实增强做好老龄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

彭军强调,“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推动老龄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准确把握形势、牢牢抓住机遇、勇于应对挑战,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打下坚实基础。一要客观认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我省老龄事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给我省老龄事业发展带来了更多的挑战,发展基础和政治环境的持续改善为我省老龄事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二要围绕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扎实开展老龄工作。加强顶层设计,从老龄事业发展的长远目标出发,加快建立健全老龄事业发展的政策制度体系;在重点难点堵点问题上求突破,着力补齐农村老龄事业发展、老年人精神关爱、医养融合发展、宜居环境体系建设、长期护理保障、社会力量参与的短板;加强部门融合、资源整合,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应对人口老龄化新格局,形成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工作合力。民政部门要切实关心、支持、参与老龄工作,加强与老龄部门工作的融合,共同推进老龄事业发展。

彭军要求,认真落实2016年老龄工作任务。要继续抓好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贯彻,编制好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不断健全完善老龄法规体系,强化老龄政策创制,开展好评比表彰活动,助推老龄事业产业发展,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实现“十三五”全省老龄事业发展的良好开局。

省老龄办主任、党组书记尹本武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他要求各地老龄办要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提高自觉性,创新思维和工作方法,坚持问题导向,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做好新时期老龄工作。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