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南京3月13日电记者马超江苏省海门市公安
发布时间: 2022-11-21

法制网南京3月13日电 记者马超 江苏省海门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海门公安发布消息:3月11日10时20分许,海门市公安局常乐派出所民警驾驶警车处警途中,行至汤正公路麒麟镇庵宝村17 组路段时,与一穿马路的电动车相撞,事故致使电动车上的婆孙2人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调查及善后处理正在进行中。

据了解,死者杜某约50岁左右,事发时她正骑着电瓶车带着约5岁左右的外孙过马路。

编辑:夏可欣

关键词:电瓶车,公安局,海门市,法制网,事故原因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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