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省老龄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
发布时间: 2022-11-21

2016年全省老龄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五大规划”“十项重点民生工作”和“龙江陆海丝路带”部署,认真履行老龄办“综合协调、参谋助手、督促检查”的职能,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改善民生,突出问题导向,体现务实作风,合力推动我省老龄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一)顶层设计科学谋划老龄工作。把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中全会精神贯穿老龄工作全过程。自觉把老龄工作放到实现和谐龙江的大背景下去思考定位,谋求发展、创新思路,顶层设计好全省老龄事业发展蓝图。落实全国老龄委会议精神,筹备开好老龄委全会和全省老龄工作会议。

(二)开展“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促进年”系列活动。认真总结老年协会发展中的新问题、新情况、新形势,进一步加强指导的针对性,适应老年协会发展的新常态。继续提升协会建会率,深化协会规范化建设,着力推进协会登记管理工作,继续实施“乐龄”工程。打造品牌,认真总结并推广经验,加强全省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数据统计和通报制度建设。继续加强对老年协会会长的培训,成立协会会长报告团进行巡讲,不断扩大影响。

(三)出台我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在认真总结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基础上,细致分析和预测未来几年我省人口老龄化形势,找准薄弱点和创新点,立足大老龄视角,围绕“五个老有”目标,组织编制出台我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十三五”规划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加大与成员单位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力度,将整体规划任务目标分解成具体项目,以项目实施带动规划落实。

(四)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要求开展贫困老年人生存状况专题调查,为精准扶贫老年人提供依据。关注涉老难点热点,调研重点难点。结合全国老龄办的工作重点,开展空巢、留守、失独老年人的精神关爱需求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群的状况调查,为政府制定购买服务实施细则和长期照护制度的出台提供依据。开展华龄健康365试点工作,结合医养结合,积极开展智能化养老实践。

(五)发挥宣传叠加效应推动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步伐。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省情宣传,树立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法制老龄化、和谐老龄化、快乐老龄化的理念,做好“老年节”和“敬老月”的宣传工作,大力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并借此指导各级老龄部门开展好各项惠老活动。发挥黑龙江省养老服务业发展推进办公室对外联络部职能,筹备召开黑龙江天鹅颐养联盟“8+1”试点单位候鸟养老经验交流会,继续做好我省夏季养老优势宣传,利用媒体宣传后效应,对天鹅颐养联盟的宣传推介活动和候鸟老人异地旅居生活给予持续关注和跟踪报道,进一步营造声势,扩大影响,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做好养老服务业招商推介、调研推动等相关工作。

(六)加强老年人维权工作。坚持开门立法原则,做好立法调研工作,加快制定出台《黑龙江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并做好新《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发挥老龄委各成员单位作用,推动其开展为老服务和政策创制工作,形成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的合力,满足老年人在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文化、金融理财、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需求。

(七)加强老龄机构队伍建设。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建设的要求,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加强“五型”(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服务型、和谐型)机关建设。加大干部教育分类培训力度,依托党建平台,在提升机关干部文化内涵、加强机关文化建设上下功夫,开展“五型”机关建设发展讲坛,打造“书香”老龄办,开展好老龄宣传骨干、协会工作骨干等不同类型的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工作实、效率高、讲奉献的复合型老龄干部队伍,以适应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的需要。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