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领导不得随意过问案件
发布时间: 2022-11-21

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法院领导干部和上级法院工作人员,“非因履行职责”,不得过问正在办理的案件。

最高法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表示,一些案件当事人及代理人为了得到法院领导干部和办案法官的关照,会找各种关系牵线搭桥、请托说情,致使法院的正常办案工作遭遇到严重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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