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医疗和贫困老年人救助情况如何?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及运行情况怎样?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主任委员陈刚率队,对我市贯彻执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情况进行了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冯湘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琦玉陪同检查。
据了解,我市现有常住人口714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96.27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3.48%,已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实现“六个老有”目标,着力构建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的全覆盖、多层次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到2010年底,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由“十五”期末的12.2万人增加到20.8万人,增幅70%;累计发放养老金78亿元,比“十五”期间30亿净增48个亿,增幅160%;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63.3万人,参保率97%,其中离退休人员73674人,市本级(不含县、市、区)城镇职工参保人数28.8万人,全市城镇居民94.6万人,参保率92%,其中6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12.3万人;截至2011年4月,全市60岁以上城市低保对象2.5万人,月发放城市低保金475万元,月人均补差190元。全市60岁以上的农村低保对象5.5万人,月发放农村低保金300万元,月人均补差60元。
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希望我市进一步重视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严峻挑战,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好对老年人的各项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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