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涨啦!
将于7月底发放到位!
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5%左右”的调整水平是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全部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总体人均水平,具体到每一位退休人员,要根据参保缴费等情况确定。
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对象和时间
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完退休(退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但在2017年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退休(退职)人员除外。
本次增加基本养老金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标准和办法
2018年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度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定额调整
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每人月基本养老金增加45元。
挂钩调整
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
1.企业退休人员,以本人2017年12月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满一年增加1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一年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
2. 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按照企业退休人员挂钩调整办法调整。
3. 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以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7%。
适度倾斜
适度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本次增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1.满70岁且不满80岁的人员,增加30元;
2.满80岁且不满90岁的人员,增加60元;
3.满90岁及以上的人员,增加100元。
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到账时间
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在2018年7月底发放到位,退休人员无需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