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山州六个围绕推进老龄事业全面发展
发布时间: 2022-11-21

近日,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政府印发了《文山州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该方案立足于积极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目标和新时代文山老龄工作实际,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调结构,努力实现城乡均衡和区域协调发展、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协调发展、老年人物质保障和精神关爱协调发展。

围绕老年人的民生建设,突出基本生活保障。要求完善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凡具有本州户口、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享受高龄老人津贴。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按照老年人户口所在地,实行属地化管理。州级财政每年分别按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补助的70%、90-99周岁老年人补助的15%的比例补助各县(市)。

围绕养老服务需求,突出体系化创新发展。突出社区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农村养老、“放管服”改革、养老服务质量建设重点,支持城乡社区老年协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明确新建居住(商住)项目要严格按照每100户2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列入土地出让合同,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权,由当地统筹安排开展养老服务。

围绕老年宜居需要,突出适老化环境建设。推进街道、社区“老年人生活圈”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节能宜居改造;开展“老年友好型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区”建设示范行动;开展针对老年人防范邪教、诈骗、非法集资、传销等宣传活动。

围绕打造经济新增点,突出老龄产业融合发展。建设一批具有文山特点的康养小镇和养老服务基地,积极打造全国、全省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

围绕精神文明建设,突出老年文体教发展。推动文化服务设施向老年人免费、优惠开放,支持创作老年人喜闻乐见和适合新媒体传播的老年文艺作品。

围绕老年人权益保障,突出法治老龄建设。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向城市社区和农村延伸,重点做好农村和贫困、高龄、空巢、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群体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着力解决老年人普遍关心的医疗、保险、救助、赡养、婚姻、继承、遗产公证、房屋、监护等法律问题。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