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水电气暖将享居民价
发布时间: 2022-11-21

 

 

省城将对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适当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为建立健全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济南市将建立养老服务评估机制,对、失能和半失能贫困老年人,80周岁以上空巢低收入老年人,实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并免费安装为老服务“贴心一键通”。

济南市还规定,市级留成使用的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比例不得低于50%,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一步完善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适时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机构给予建设补助、改造补助和运营补助。对符合条件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在省级资助的基础上市级配套资金给予专项补助和运营补贴。

除补贴外,根据国家现行支持养老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济南市将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捐赠,符合相关规定的,准予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税法规定比例扣除。

在收费项目上,济南市对养老机构也有优惠政策,其中,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水利建设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达标排放污染物并经环保部门核准的情况下免缴排污费,适当减免环境监测服务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适当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境内外资本举办养老机构享有同等的税收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