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可带薪陪护20天
发布时间: 2022-11-21

经西安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以下简称《条例》)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分为九章七十六条,包括总则、服务设施规划与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医养结合服务、保障与激励、管理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首次规定老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独生子女可带薪陪护20天、非独生子女可带薪陪护10天。

明确各级养老职责。市、区(县)人民政府将养老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养老服务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市、区(县)民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养老服务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发改、财政、住建、卫健等部门和群团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养老服务有关工作;镇(街)组织实施本区域养老服务工作,居(村)委会支持协助做好养老服务工作;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

提出设施建设要求。市人民政府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优先安排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居住区应当按照规划和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居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者有设施但未达到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设置。

规范养老服务内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日间托养、配餐助餐、代缴代购等生活照料服务,医疗保健、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卫生健康服务,心理咨询、关怀疏导等精神慰藉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康、休闲养生等服务,安全指导、紧急救援、法律援助等其他服务。在机构养老服务方面,按照国家标准、规定以及服务协议为老年人提供集中住宿、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建立入住评估制度,做好老年人健康评估,提供分级分类服务。同时,建立健全安全、消防、卫生、食品药品、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管理人员,定期开展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制定保障与激励措施。市、区(县)人民政府逐步加大对养老服务的财政资金投入。市、区(县)两级留成的福利彩票公益金,百分之五十以上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市、区(县)人民政府建立养老服务人员补贴制度,逐步提高养老护理人员待遇,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和养老护理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培训费补贴。卫生健康和人社部门建立执业绿色通道,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注册护士和医技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到养老机构设立的医疗机构执业,享受与其他医疗机构内执业的同类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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