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报送2019年老
发布时间: 2022-11-21


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司:

  根据《全国老龄办关于请提供2019年老龄工作总结的通知》(全国老龄办函〔201926号)要求,现将宁夏2019年老龄工作总结呈上,请审阅。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116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019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老龄工作总结

  2019年,自治区老龄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论述和国家老龄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委工作要求,立足全区实际,创新发展理念,深化老龄事业改革,老龄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完善老年工作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新一届全国老龄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卫生健康委,按照职责分工,我委充分履行老龄委工作牵头职责。提请自治区政府组建新一届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召开了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研究制定了老龄委工作制度和成员单位职责。指导各市、县(区)相继完成了老龄机构、职能任务和人员编制的专隶移交工作,确保了各项制度衔接有序和老年健康服务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老龄政策体系建设。今年6月份,中共中央印发了《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围绕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总目标,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起草《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意见》,并广泛征求老龄委成员单位意见和建议,经自治区老龄委第九次全体会议审定,提请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常务会研究,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积累人力资本,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促进宁夏老龄事业和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基本遵循。

  (三)推进老年健康教育。深入全区501个村(居)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区情教育暨老龄健康西北行”项目,适时播放“发展老龄事业增进老年人福祉”“老年健康核心信息二十条”“懂健康知识做健康老人”等视频宣传片,组织编印《人口老龄化国情区情教育手册》、宣传海报、折页7万多份,举办老年健康知识讲座524场、孝德文化大讲堂23场,开展讲座、义诊200多场次,受众3万多人次。持续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等活动,宁夏公共频道、宁夏经济频道《都市阳光》等电视栏目进行了报道,全国300家网络媒体进行了转载。充分营造了尊老爱老孝老助老社会风尚。组织召开《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新闻发布会,解读重点热点内容,扩大政策知晓率。拍摄制作《关爱老年人健康谨防保健品诈骗》公益广告,荣获宁夏第四届公益广告大赛视频类二等奖,增强了老年人防骗意识。

  (四)营造孝老敬老社会氛围。一是以老年健康宣传周为契机,围绕“懂健康知识,做健康老人”主题,卫生健康委积极组织各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老年健康相关政策及老年健康科学知识,制作发放服务指南和健康支持工具包,利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养老院、托老所、老年大学等,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开展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疾病预防等宣传教育,及时更新老年人信息,健全老年人健康档案,实现送政策、送知识、送服务进社区、进家庭,增强老年人健康意识。二是扎实开展“敬老月”活动。各地紧扣“孝老爱亲向上向善”主题,开展丰富多样孝老敬老活动。自治区老龄办会同相关成员单位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区老年书画展,参展作品180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还走访慰问百岁老人和医养结合机构,为每位百岁老人送去慰问金2000元,为6所养老服务机构送去慰问金共计8万元,发放百岁老人慰问金6.4万元;自治区老龄健康服务中心协调通信管理部门,于107日向全区600多万手机客户端发送了重阳节孝亲爱老祝福短信,增强家庭孝老爱亲责任,促进家庭和睦、代际和顺,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一)机构设置不健全。机构改革后,全区部分市、县未及时成立老龄委议事协调机构,老龄办机构设置参差不齐,老龄工作缺乏具体抓手,工作衔接不到位,影响了老龄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职能转隶不顺。本轮机构改革赋予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服务职能,自治区及各市、县未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成立老龄办,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影响了老龄及老年健康服务工作落实。

  (三)部门配合有待加强。老龄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和专业性都很强的系统工程,涉及发展改革、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多部门职责,老龄委按照新的工作制度和职责,加强统筹协调职能,切实发挥老龄委成员单位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厘清体制机制建设。指导各地做好老龄工作机构职能设置,加快组建本地区新一届老龄工作委员会,加强老龄工作队伍建设,配强基层老龄工作力量。适时召开全区老龄工作会议和老龄办主任会议,认真落实好新修订的《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健全完善联络员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老龄委成员单位作用,积极提出工作建议,科学、综合应对全区人口老龄化,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老龄工作机制。

  (二)加强老龄政策创制。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意见》,围绕老龄事业发展和老年人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老年优待政策和老年健康需求专项调研,组织拟订《“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探索建立人口老龄化形势监测机制。研究编制《老年健康产业服务发展规划》,依托“互联网+健康养老”,加快促进健康服务业与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引导企业积极开发符合老年人需求的食品、药品、保健品、服装、可穿戴设备、康复器材、智能看护、应急救援等老龄产品,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质量。

  (三)密切部门协同配合。充分发挥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统筹政策制定和任务落实,积极推进涉老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积极协调发展改革、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商务、文化和旅游、金融、税务、市场监管、体育、医疗保障等部门各司其职,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及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格局。

  (四)积极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社会氛围。强化贯彻“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市场监督管理,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老年人消费环境。开展老年人防范电信、保健品诈骗宣传教育,大力实施老年法律援助、服务和司法救助,保障老年人人身和财产安全。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等孝亲敬老主题活动及“敬老文明号”集体和“全区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等评选表彰工作,积极构建老龄友好社会环境。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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