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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奋力开创农村

 

2022/11/21 18:03:39 ('互联网')

江苏:统筹城乡 强基固本

奋力开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新格局

江苏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统筹城乡区域发展进程中,将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补齐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短板、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的重要举措,着力构建系统融合、形式多样、便利可及、协同高效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为农村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强化顶层设计,夯实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制度基础

省委连续5年将强化农村养老兜底保障、推进农村养老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作为“三农”工作重点任务加以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江苏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实施农村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动城市优质养老服务资源向农村覆盖延伸,实现城乡养老资源共建共享。2019年出台的《关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强弱项的若干措施》,就着力夯实农村养老服务基础、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城乡养老服务均衡发展作出了方向性、制度性安排。“十三五”以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落实长期规划,持续加大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城乡间养老服务资源和要素的自由流动,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成。

强化兜底保障,建立完善农村基本养老服务政策体系

着力弥合城乡养老服务发展差距,让农村老年人享受到优质均衡的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完善农村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无锡、苏州等地区实现特困供养标准城乡一体化;全省低保、高龄津贴和老年人福利补贴均实现城乡一体化发放,标准位居全国前列。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引导养老服务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十三五”以来全省累计投入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资金占养老服务体系总体投入比例的55%以上;着力提升农村地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新建、改建农村养老机构,实现消防安全隐患全部清零,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75%以上。完善农村特殊老年人关爱体系,18.5万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实现全覆盖,省级福彩公益金每年列支1000万元用于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项目。

深化体制改革,构建城乡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机制

努力构建城乡养老服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加快城市优质养老服务资源向农村拓展延伸。对在农村地区连锁经营的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给予财政一次性奖补并发放运营补贴。推进农村特困供养机构县建县管,全面实施农村敬老院“三有三能六达标”工程,全省农村敬老院护理型床位总数达到8.1万张,近700家农村敬老院基本具备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功能。

浙江杭州:数字赋能 原居安养

“三融合”助推城乡养老服务一体化

为加快城乡融合发展,近年来,浙江省杭州市先后印发《关于推进城乡统筹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化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等文件,将农村养老纳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局予以推进,实现重点倾斜和同步发展,有效破解农村养老难题。

家院一体、资源融合,打造农村“托老所”

立法保障、因地配建。推动《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出台,规定每个行政村或者相邻行政村至少集中配置一处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有效整合村老年活动中心、文化礼堂、老年食堂、农家书屋等服务设施,形成村级“重特色、强覆盖”、乡镇级“重综合、强辐射”的20分钟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圈。

家院一体、专业运营。出台《促进微型养老机构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农村闲置用房改建10-30张床位的独立法人资格“家院一体”微机构,给予每张床位3000元-4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和每人每月100元-400元的床位运营补助,目前累计成功推广36家,真正实现“垂暮不离亲、养老不离家”。

提升改造、旧貌换颜。实施敬老院提升改造“三年行动计划”,三年拟提升改造36家,投入财政资金2.8亿元。其中护理床位占比达60%,认知症和精神障碍患者专区床位不少于5%。

扣准需求、多元融合,实现养老“不离亲”

化解“最后一米”助餐“痛难点”。积极推行“中央厨房+中心食堂+助餐点”、村(社)自建食堂、配送或邻里互助等模式,余杭区百丈镇 “中央厨房+配送+助餐点”模式实现助餐全域化。目前,全市已建各类农村助餐机构1105家。

适老化改造降低安全“风险点”。2019年起,实施城乡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完成改造户数2200余户,其中农村地区1209户。

精准对焦医康养融合“需求点”。依托就近村卫生服务中心或县级医疗机构,以保障失能半失能老人为重点,构建“微机构+医院”医康养模式。

升级打造银龄互助“幸福点”。依托全市2000余个行政村老年协会及慈善机构等开展“银龄互助”,市级层面连续3年每年出资500万元支持农村老年协会发展。

数字赋能、创新融合,破解最后“一公里”

首创“重阳分”,实现农村养老“数字化”。搭建市级“互联网+养老”平台,为农村低收入高龄及失能老年人开通电子养老卡及全域通用电子货币“重阳分”,既可用于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也可带入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用于床位费及护理费等。

支持“集团化”,探索转型升级“新路径”。推行农村特困供养服务中心集团化运营,杭州市已形成桐庐健康小镇、富阳药谷小镇、临安颐养小镇等健康(养老)小镇,实现“一区一平台”集聚发展,引领全市健康(养老)产业发展。

培育“项目化”,提升留守老人“安全感”。全市公益创投向农村倾斜,重点培育“农村留守独居困难老人关爱巡访”“农村老年人心理关爱辅导”等项目,最高总计资助1140万元。

浙江:“党建红”造就“夕阳红”

探索推进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党建工作

浙江省切实加强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党建工作,认真探索,积极试点,以“党建强”促进“服务强”,以“党建红”造就“夕阳红”。

多形式推进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党建

同步推进机构党建。有条件建立党组织的,尽快建立党组织;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派遣党建指导员,推进党建工作有效覆盖。民政部门通过养老服务处(科)推动此项工作,具体管理上分类指导,公建民营机构实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纳入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管理;实行企业登记的,纳入属地的企业党建。因地制宜采取单一型、双向型和混合型党支部建设模式。

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对已经建立党组织的,积极选拔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服务能力优的党员担任专职书记;对没有合适书记人选或书记较弱的,通过从局机关选派优秀党员干部担任专职书记、第一书记或党建指导员的方式,加强党建工作。

全方位规范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党组织职责

浙江省通过规范化的党建工作,既保障经营者职权,又充分发挥党支部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妥善解决公建民营后容易出现的问题。

明确支部职责。遵照党章规定,结合养老机构党员与公建民营机构的特点,规定党组织“8+5”项任务。“8”,就是党章规定的基层党支部普遍性的8项任务。“5”,就是从养老机构特殊性出发的5项具体任务。

发挥支部作用。支部主要发挥党员教育管理、联系服务老人、民主协商议事、民主监督管理等作用。根据老年人的年龄特点、身体状况和心理需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亮党员身份、谈心谈话等,让老年人产生归属感;支部书记协助经营者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让职工产生信赖感;要求机构定期向民政部门汇报经营情况,保证民政部门及时处理违规情况,让经营者产生危机感。

推进结对共建。按照以大带小、以强带弱、就近就便的原则,推动机关、农村、“两新”等先进党支部与养老机构“1+1”结对共建。先进党支部每季度对养老机构帮助指导党建,开展红色服务,解决机构运行和老年人实际困难。

多方面激发公建民营机构党建效益

公建民营机构加强党建工作,促进了监管服务“双提升”。

增强机构凝聚力。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老年党员积极捐款捐物体现了党建引领的凝聚力。

促进文化影响力。党建工作开展较好的养老机构,以爱老助老和文化生活为抓手,分别开展各具特色的文化养老活动。

提升矛盾化解力。支部党员特别是老年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帮助周围老年人解决困难。在老年人家庭与养老机构产生纠纷时,党支部出面居中调解,更容易赢得老年人家庭信任。

重庆奉节:聚焦贫困失能家庭 做实农村养老服务

重庆市奉节县位于长江三峡库区腹心,是最早的592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之一。新一轮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奉节县大力实施“老有所养行动计划”,以贫困家庭失能人员为重点,分级分类打造县、乡、村三级服务平台,推动养老资源统筹整合、优化配置,全力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决战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

搭建三级体系,为失能家庭托底

县级统筹集中供养。出台《奉节县贫困家庭失能人员集中供养救助办法》,县级建集中供养机构、1000张失能供养床位,对特困供养、城乡低保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三类贫困家庭失能人员,提供“托底照护”服务。乡镇覆盖托养照料。以乡镇为服务单元,实施“一乡镇一中心”,规划建设16所农村敬老院、4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9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实现乡镇街道养老服务全覆盖。村社站点居家助老。按“一村(社区)一站点” 规划建设76个社区养老服务站、314个村级互助养老点,基本实现农村困难群众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培育三支队伍,为农村老人暖心

突出公益导向,加强网格队伍建设,让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有人管、有事做、有温度。全县390个村(社区)划分养老服务网格2105个,落实责任人4210人,实现党员干部一网覆盖。按“县级失能供养中心不低于50%、镇街养老服务中心不少于3人、社区服务站不少于2人和村级互助养老点不少于1人”的原则,面向贫困群众,在县、乡、村三级服务平台,开发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650个。积极推进“专业社工+志愿者”的新型养老服务进村社、进农家,全县注册社工机构20余家,专业社工280余名;注册志愿者服务组织33个,志愿者3500余人,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到养老服务中来。

开展五项服务,为居家老人解困

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清单,以“生活护理、助餐、助浴、助洁、助医”五项基本养老服务为重点,对60岁以上特困、低保重残、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重点优抚和90岁以上高龄老人等困难群众,提供10大项21小项基本养老服务。“1+N”关爱服务。依托三支队伍,建立“1个老人+1个党员干部+1个联系医生+1个专业社工(志愿者)”的关爱服务体系,切实把居家养老服务落到实处。“互联网+”智慧养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进上海恩谷科技,建立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开展线上线下养老服务,让困难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以奖代补”运营扶持。通过考核评估,对街道、乡镇、社区服务设施,分别按每年10万元、6万元、3万元标准给予“以奖代补”运营补助;按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河南:持续实施敬老院提升改造

夯实农村兜底保障和养老服务基础

近年来,河南省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实现乡村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出发,把农村敬老院的提升改造作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入手点和发力点,下大力气推进,加快补齐短板,全面提升内涵,为建立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发挥了积极作用。

高位推进,重规划,谋长远

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和农村养老工作,多次专题研究,出台专项政策,成立省级养老服务联席会议。省民政厅党组持续将农村养老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专题部署,强力推进。强化政策指引。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厕所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实施三年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计划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实地调研摸排。结合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对全省3000多家养老机构进行大走访大调研,对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落实。持续规划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农村敬老院“温暖工程”,实施敬老院提升改造工程,接续实施以县级特困供养机构为重点的新三年改造提升计划。

上下联动,补短板,强弱项

聚焦敬老院基础设施薄弱的重点难点,加大资金投入,补齐硬件短板,夯实兜底保障基础。一方面,省级加大投入。从2018年开始,在每年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有限的情况下,将资金重点向敬老院倾斜。2018年至2020年期间,共投入省级彩票公益金3.4亿元,实施了敬老院安全、清洁、温暖、文化、医疗康复“五大工程”。另一方面,基层积极作为。基层党政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加大资金投入,先后投入20余亿元支持敬老院建设。

提升品质,促改革,建体系

加强管理,丰富内涵,提高服务水平,筑牢特困人员幸福生活底线。一是强力推进法人登记。全省敬老院法人登记率已达到98.9%,剩余21家正在逐个对接解决,11月底可实现“清零”目标。二是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先后发布实施了服务质量规范、星级评定标准、老年人健康能力评估等6个地方标准,服务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大力发展护理型床位,全省敬老院均与当地乡镇卫生院建立了签约合作关系。三是积极探索社会化改革模式。四是建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发挥县、乡敬老院辐射带动作用,整合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等资源,在发挥对特困人员兜底保障基础上,延伸对农村高龄、失能、留守老人关爱服务。

重庆:统筹资源 夯实基础

着力打造农村三级养老服务平台

重庆市农村老年人口359.95万,占老年人口的49.9%。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程、乡镇敬老院“三改”被市委、市政府纳入2020年市政府15件重要民生实事高位推进。全市突出重点、整合资源,着力打造区县、乡镇、村三级养老服务平台,不断增强农村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促进城乡养老服务均等化、优质化发展。

推进区县级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建设

印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程实施方案》,通过社会服务兜底工程资金新建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对不具备新建条件的,财政支持区县社会福利院、乡镇敬老院进行改建;制定失能集中照护人员配比标准,通过打包交由公司运营,或者遴选大型医养结合机构进行托管运营;建立动态调整的失能特困人员护理补贴制度以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运行经费和人员工资保障机制。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对服务质量评估优良的机构补贴运营经费;设立区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增加编制人员,监督指导辖区养老服务工作,统筹管理乡镇、村级养老服务设施。

推进乡镇敬老院改造升级

将条件适宜的乡镇敬老院与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统筹建设,围绕“热水供应常态化、生活寝具标准化、卫浴空间适老化”,对乡镇敬老院进行重点改造,积极争取中央预算投资和福彩公益金支持新建乡镇敬老院;试点探索乡镇敬老院社会化运营模式,采取打包给专业养老机构管理运营或委托本地城市养老机构托管运营的方式,按照不低于集中供养对象年基本生活金15%的比例,核定管理运行经费;建立社会运营补贴制度,对服务质量评估合格的,按入住对象数量每月补贴100元-300元/人;适度扩展乡镇敬老院服务范围,利用空余床位收住农村社会困难老年人3623名,增加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开展居家上门服务。

推进互助养老站点建设

分级分类推进村级互助养老设施建设,到2022年实现全覆盖。利用公益性岗位,在互助养老站点配备5000个“护老员”,统筹互助养老管理服务工作。依托村医、综治员、社事专干,与老年社工人员组建“助老员”服务队伍,提供兼职养老服务。探索“时间银行”“积分超市”等互助服务制度,依托村“两委”、老年协会、志愿者,组建“爱老员”关爱队伍,提供文化娱乐和上门服务;探索结对服务机制,组织“助老员”“一对一”结对帮扶居家失能特困人员、低收入失能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照料护理、紧急救援等服务,组织“爱老员”“划片”结对帮扶农村留守老年人、经济困难老年人等重点对象,定期上门探访、关爱慰问,组织城市养老机构“包村”结对帮扶农村老年人,采取流动服务车、驻村定点等形式,提供助医助浴、人文关怀等多元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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