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洞头区2020年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
发布时间: 2022-11-21
  近日,洞头区2020年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正式启动。

  据了解,此次适老化改造目标为20户,平均每户家庭适老化改造补助标准为6000元。主要面向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对象、参加过抗日战争的离休干部家庭以及重点优抚对象。优先考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享受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和失能老年人家庭,适当考虑失能的老年人、80周岁以上的自理老年人、享受定期补助的优抚对象。

  其中,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鼓励进入养老机构集中供养,以提高生活质量,暂不列入实施对象;持有残疾证的老年人,已列入残联无障碍改造计划的,不再列入实施对象;凡是租赁房屋(不含廉租房、公租房)、房屋近2年内需拆迁、确实不具备改造条件和危房的,均不予改造。

  在补助标准内,实施对象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等基础改造服务,还可以享受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等拓展改造服务。但是,超出补助标准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填写《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审批表》后,向属地街道(乡镇)提出改造申请,经街道(乡镇)初审,报区民政局审核后认定实施对象,并进行公示。随后,由改造服务机构组织开展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根据入户调查、评估和设计,提出改造方案。改造服务机构根据改造方案,按标准实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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