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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联合开展养老服务工

 

2022/11/21 18:31:44 ('互联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20〕11号),全力推进全省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5月8日上午9:00,省财政厅、民政厅在省民政厅机关12楼会议室召开了养老服务工作座谈会,财政厅社保处、民政厅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处、民政厅财务处的同志参加会议,邀请了沈阳市民政局养老处、沈阳市社会福利院、沈阳市康养产业集团、沈阳市养老服务中心、沈阳市大东区仁爱畅晚养老照护之家、华润置地·润馨汇颐养中心、沈阳海漫智慧养老中心、辽阳市幸福爸妈养老服务发展中心、沈阳市于洪区中心敬老院、绥中县前所五保供养服务中心、万佳宜康·铁西区永善社区居家养护中心、沈阳市惠万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的负责人参加会议。

  与会同志介绍了本机构的运营情况,充分肯定了国家和省下发的一系列优惠政策,总体感到目前的养老服务政策环境照比以前有较大的提高,也反映了本机构运营当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对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政策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相关处室的同志表示,将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20〕11号)贯彻落实,充分吸纳各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今后的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全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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