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按照资源整合、就近就便、功能配套、方便实用的原则,通过政府补助、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建公助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已建成投入使用11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并引进贵州百孝坊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等社会力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急、助医等服务。
在农村,“十三五”以来,投入8000余万元对乡镇敬老院进行提档升级改造,在承担好兜底保障任务的基础上,富余床位推向市场,实行优质优价。同时,通过兴建53个村级幸福院及配套服务设施,实行不同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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