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 | 注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太和养老网
热词老年艺术  助老机构  养老系统  

中心区域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全国城市养老院目录 全国县市养老院汇总目录 太和AI作品展 太和养老艺术网AI作品展示

于情于法皆需赡养老人

 

2022/11/21 19:20:38 ('互联网')

  “你把我养大,我陪你到老”,是多数家庭的亲子关系,但如果父母未把你养大,你是否能够拒绝陪他“到老”呢?今天的“家春秋”专刊就提出了这样一个有代表性的案例。对此,我要告诉广大读者,法律规定:赡养人应当无条件地履行赡养义务。“父母未尽抚养义务”不能成为拒绝赡养义务的抗辩理由。也就是说,子女赡养父母,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这一点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从道义角度而言,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虽然父子情感失联多年,但血缘关系是分割不了的,在老父年迈之际,儿子理应为父亲养老送终。至于把老父送进养老院,也是迫于现实的无奈之举,只要儿子多去探望,就是尽孝了,会给老父带去更多的心灵抚慰。

  案例中的母亲出于情感上的怨恨,不希望儿子赡养亲生父亲,虽然这种情绪可以理解,但对于有类似经历的女人,我想提醒一句:你可以继续恨对方,但不要阻拦孩子照顾父亲,毕竟,那是他的责任。



扫码加微信详细咨询太和智慧养老产品和平台服务!

 

 





版权声明:

---------------------------------------------------------------


所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文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81480447@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扫码加微信详细咨询太和智慧养老产品和平台服务!

 

养老资讯
助老机构介绍
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最新评论

推荐养老院

您希望养老院位于
  • 不限
  • 东城
  • 西城
  • 崇文
  • 宣武
  • 朝阳
  • 丰台
  • 石景山
  • 海淀
  • 门头沟
  • 房山
  • 通州
  • 顺义
  • 昌平
  • 大兴
  • 怀柔
  • 平谷
  • 延庆
  • 密云
您希望的价格范围
  • 不限
  • 500以下
  • 500-1000
  • 1000-2000
  • 2000-3000
  • 3000-5000
  • 5000以上
老人的情况是
  • 不限
  • 自理
  • 半自理
  • 全护理
  • 特护

姓名

年龄

电话

全国城市养老院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10-2022 京ICP备18035644号-3 北京太和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