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养老机构直接售卖床位使用权,将限制享
发布时间: 2022-11-21
  对于信誉度优良、诚信水平和评估等级较高的养老机构,将予以列入养老机构“红名单”;对将违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养老机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风险的,采取责令限期整改、停业整顿等措施予以处置。6月16日,从广州市民政局获悉,广州市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正式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采取旅居式、会员制运营模式或直接售卖养老床位使用权的,将限制享受有关补贴。

  广州市养老院医养结合率达到97.5%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2年,将推动实现全市养老机构100%符合《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新建养老机构100%符合《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充分建立“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队伍,联合监管形成常态,信息管理和“互联网+监管”成熟运作,机构养老服务市场秩序得以全面规范,养老机构实现高质量发展。针对养老机构将按照“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原则,部署构建养老机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和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全面化解养老机构重大风险隐患。

  据了解,目前,广州共有养老机构217家,养老服务总床位6.8万张,从2016年起每千名老人床位数持续达到40张,护理型床位占比60%,民办养老机构及床位占比73%,医养结合率达到97.5%,本市老年人多元化机构养老服务需求基本得到满足。

  直接售卖养老床位使用权将限制享受有关补贴

  《实施方案》表示,将推行机构间互相监督,并建立“养老服务专家人才库”。规范民政、市场监督管理和社会组织管理部门的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工作,明确对已完成登记但确实不具备运营条件、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不符合设施建筑设计标准的项目,采取备案标注、联络提醒、现场检查指导、向社会公告和依法依规处理等措施,强化监督管理。

  广州市将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联合督查工作上升为常态化机制,自上而下实施联合督查、分别验收、立行立改,并建立“联合执法数据库”,实现执法信息同步公开发布。推动养老机构内部“开通一条热线,设置一个信箱,指定一个专员或设立一个部门”,全面完善投诉建议受理机制并开展服务质量开放日活动。

  此外,《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养老机构失信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形成统一有序的信用信息发布使用管理机制,探索构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于信誉度优良、诚信水平和评估等级较高的养老机构,予以列入养老机构“红名单”。同时,将违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养老机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风险的,采取责令限期整改、停业整顿等措施予以处置。未按照要求停业整顿且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吊销营业执照、取消登记证书。

  据悉,在扶持方面,新增床位补贴项目向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倾斜,采取旅居式、会员制运营模式或直接售卖养老床位使用权的,将限制享受有关补贴。扶持普惠性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以及其他各项收费总额高于约束标准的,不予资助护理补贴。

  《实施方案》还明确将通过强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和出台有关扶持政策,保障养老服务机构设施用地场地供应、落实政府公有房产优先优惠用于养老服务、严格养老服务设施公建配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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