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知道,孝敬父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有的儿女偏偏在天长日久的孝敬父母中,同父母讲条件。认为自己不孝敬,原因不在自己身上,父母有责任,甚至有的说,自己不孝是父母的错误造成的。这样的儿女,忘记了父母的养育之恩,忘记了自己是怎么长大成人的。这种行为,是丧失良心,对父母忘恩负义的表现,应受到全社会的谴责。
现在人们普遍富裕了,在日常生活中,满足的衣食住行,让
老人安度晚年,绝大多数家庭有条件,没有任何问题。可有些儿女,“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自己无忧无虑享福,不考虑
老人在生活上的难处。有的儿女对父母不孝顺,在众人面前不承认,说什么“俺的父母和人家的不一样,不值得孝敬,有苦有难处活该!”他们说父母在家庭财产上,对子女分配不公平,对其某兄弟有偏心眼,也有的认为父母在为人上缺乏好的道德品质,在人生历史上犯过罪,政治上存在污点。有的认为由于父母无能,阻碍了自己的美好前途,对自己的人生造成了不良影响。因种种原因,有的和父母断绝了关系,有的对父母置之不理,个别的不承认自己的父母了。这些观点和言论,都是极端错误的,站不住脚的。父母的穷富和为人,才能和智慧,甚至出生在什么家庭,儿女都是无法选择的。长大成人之后,指责父母的作为和错误,儿女应该没这个权利,不属自己提意见的范筹,而且应老老实实的承认自己的家庭出身是不可改变的。孝敬父母是天职,不孝敬是连做人的起码条件都没有,或者说连禽兽都不如。
儿女孝敬老人是义务,这是《
老年法》明文规定的..不管老人的穷和富,不管老人过去为人怎样,不管老人身体多健康,也不管儿女本身生活条件如何,不管老人在处理财产上有什么不公,不管离老人的住处有多远,作为儿女都要对老人忠诚的进孝,任何不进孝的条件都不是理由。对父母进养育之恩,这是首先要做的天大之事,自己不吃先给父母吃,自己不用先给父母用,都是必须做到的。在孝敬上,向老人提条件的儿女都不是好儿女,好儿女都应是孝敬父母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