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民政部标准制定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26

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各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民政标准立项的通知》(民电〔2021〕11号)印发以来,各司(局)、直属单位和各地民政部门积极开展标准立项申报。经专家评审并报部领导同意,2021年计划开展33项民政行业标准的编写(修订),并向国家标准委申请22项标准立项。现将《2021年民政部标准制定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民政部标准审查暂行办法》抓紧开展标准编写、征求意见与专家会审工作,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标准文本编写(修订)及相关工作。拟申报国家标准的项目,要继续做好标准立项后续相关工作,标准草案稿于2021年12月上旬前报送民政部政策法规司。



民政部办公厅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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