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部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前印发的涉及现有职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58件,废止8件,现公布清理结果目录。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民 政 部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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