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按照中央统一安排部署,围绕做好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迁回安葬工作,辽宁省民政厅、沈阳市民政局、沈阳市抗美援朝烈士陵园管理中心高度重视、精心筹备、严格把关,高效完成了迎接仪式、筹建安葬墓区和纪念广场、安葬仪式等重大任务。参与这项工作的干部职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恪尽职守,认真负责,克服困难,连续作战,为圆满完成烈士遗骸迁回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根据《民政部表彰奖励工作规定》,民政部决定给予辽宁省民政厅、沈阳市民政局记一等功,沈阳市抗美援朝烈士陵园管理中心记大功;辽宁省民政厅优抚处处长魏光、沈阳市民政局副巡视员刘宁记二等功,辽宁省民政厅优抚处副调研员丁立平、辽宁省民政厅优抚处主任科员何昱林、沈阳市民政局规划财务处副处长邹吉东记三等功,沈阳市抗美援朝烈士陵园管理中心主任刘旭阳记大功。
民政部
2015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