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 | 注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太和养老网
热词老年艺术  助老机构  养老系统  

中心区域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全国城市养老院目录 全国县市养老院汇总目录 太和AI作品展 太和养老艺术网AI作品展示

民政部关于给海南省海口市救助站记三等功的决定?

 

2022/11/26 12:04:26 ('互联网')





各司(局),全国老龄办,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提高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民政部对《民政部工作规则》进行了修订,并已经2014年第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民政部    


  2014年4月9日


  


  民政部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工作规则》及有关规定,结合民政部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民政部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正确履行民政职能,努力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机关。


  三、民政部工作的准则是,维护中央权威,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实行政务公开,为民务实清廉。


  


  第二章  部、司领导班子成员职责


  四、民政部部、司领导班子成员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职责,规范行使行政权力。


  五、民政部实行部长负责制,部长领导民政部的工作。副部长、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协助部长工作。


  六、部长召集和主持部务会议、部长办公会议和其他需要召开的重要会议。民政部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部务会议或部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七、部领导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部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代表民政部对外参加活动。


  八、部长出差、出国、脱产学习期间,由负责常务工作的副部长或部长指定的部领导主持工作。副部长、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出差、出国、脱产学习期间,其分管的工作由部长指定的其他部领导代管。办公厅主任协助部领导处理日常工作。


  九、各司(局)主要负责人领导本司(局)的工作,其他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开展工作,司级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受司(局)主要负责人委托,可负责或协助某一方面的专项工作。


  各司(局)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顾全大局,协调配合,切实维护团结统一、政令畅通,贯彻落实民政部各项工作部署。


  


  第三章 全面正确履行民政职能


  十、民政部要依据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法律和行政法规,坚持以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为民政事业发展导向,以制定和实施专项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和制度性措施等为主要工作方式,以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民政干部队伍能力素质为保障,认真履行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方面职能,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十一、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和落实减灾救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制度,支持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发展,保障受灾群众、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改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生存和发展条件,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促进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十二、围绕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完善和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强专业社会工作,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增进社会活力,促进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十三、围绕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完善和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加强拥军优属工作,依法保障优抚安置对象权益,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十四、围绕提高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和改进区划地名、婚姻收养登记、殡葬等工作,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第四章  坚持依法行政


  十五、按照职权法定、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责任。  


  十六、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政改革发展的需要,适时向国务院提出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建议修改或废止不相适应的法律规范,制定、修改或废止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十七、坚持科学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起草法律、行政法规草案以及制定部门规章,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充分反映人民意愿,使所确立的制度能够切实解决问题,备而不繁,简明易行。


  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扩大公众参与,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所有部门规章的草案都要公开征求意见。


  十八、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符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决定、命令的规定,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


  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要充分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并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或命令,或联合制定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其中,涉及公众权益、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及涉外、涉港澳台侨的重要事项,应当事先请示国务院;部门联合制定的重要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发布前须经国务院批准。


  严格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


  部门规章应当依法及时报国务院备案。


  十九、国务院立法计划中确定的由民政部负责起草的行政法规、民政部制定的部门规章,一般应由有关司(局)起草,情况特殊的,可由政策法规司起草或组织起草。


  二十、严格执法,强化监督。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明确实施行政行为时应当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和减少行政审批,推进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


  


  第五章 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二十一、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二十二、民政部负责起草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上报国务院的专项规划等草案,制定的部门规章、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重要问题、重大事项等决策,由部务会议或部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二十三、民政部上报国务院研究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过调查研究,并经专家或研究、咨询机构等进行合法性、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论证;涉及有关部门的,应当充分协商;涉及地方的,应当事先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采取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有关方面意见。


  二十四、重要文件提交部务会议或部长办公会议审议前,分管部领导应召集有关司(局)进行讨论、修改。


  二十五、各司(局)重大事项须经司(局)长办公会或司(局)务会集体研究,并向分管部领导请示、报告。


  二十六、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及时调整完善。


  二十七、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和落实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第六章  推进政务公开


  二十八、深化政务公开,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推进行政权力行使依据、过程、结果公开。


  二十九、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依据和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主要业务办事程序,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其完成情况和统计数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主动公开。



扫码加微信详细咨询太和智慧养老产品和平台服务!

 

 





版权声明:

---------------------------------------------------------------


所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文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81480447@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扫码加微信详细咨询太和智慧养老产品和平台服务!

 

养老资讯
助老机构介绍
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最新评论

推荐养老院

您希望养老院位于
  • 不限
  • 东城
  • 西城
  • 崇文
  • 宣武
  • 朝阳
  • 丰台
  • 石景山
  • 海淀
  • 门头沟
  • 房山
  • 通州
  • 顺义
  • 昌平
  • 大兴
  • 怀柔
  • 平谷
  • 延庆
  • 密云
您希望的价格范围
  • 不限
  • 500以下
  • 500-1000
  • 1000-2000
  • 2000-3000
  • 3000-5000
  • 5000以上
老人的情况是
  • 不限
  • 自理
  • 半自理
  • 全护理
  • 特护

姓名

年龄

电话

全国城市养老院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10-2022 京ICP备18035644号-3 北京太和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