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全国港澳研究会筹备成立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2-11-2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自2011年6月民政部确定第一批民政范围管理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地区)以来,各地民政部门按照试点工作统一部署,以提升民政管理服务效能为导向,以标准体系建设为主线,以标准研制宣传实施为重点,积极开展试点工作,通过两年的试点,深化了认识,健全了机制,夯实了基础,积累了经验,在推进民政标准化建设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总结经验,宣扬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今年8月,按照民政部的有关通知要求,在各省级民政部门的统筹组织下,各试点单位对开展标准化建设试点以来的情况进行了回顾总结,依据标准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和《民政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评定计分表》,逐条逐项进行对照自查,积极报送有关申报材料。经省级民政部门(含计划单列市)推荐,民政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组织专家开展实地抽查评审、民政部网站公示,按照“成熟一个推荐一个,合格一批确定一批”的原则,民政部决定,确定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等15个单位为民政标准化建设试点合格单位(合格结果有效期3年)并予以通报表扬。


  确定的15个民政标准化建设试点合格单位,是全国民政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希望上述合格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本单位的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民政工作的管理服务水平。各级民政工作机构,要向合格单位学习,以创新的精神,有力的举措,扎实推进民政标准化建设,为构建现代民政、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切实维护民政对象合法权益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附件:民政标准化建设试点合格单位名单


  民 政 部     


  2013年12月3日


  附件


  


  民政标准化建设试点合格单位名单


  


  1.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2.北京市万安公墓


  3.吉林省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


  4.上海市殡葬服务中心


  5.安徽省铜陵市社会福利事业管理中心


  6.福建省泉州市殡葬管理所


  7.广东省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


  8.重庆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9.四川省成都市儿童福利院


  10.贵州省贵阳市殡仪服务中心


  11.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中心敬老院


  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


  1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殡葬服务中心


  14.厦门市殡仪中心


  15.青岛市救助站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