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26




民升康复护理养老发展中心举办者:


        你们关于成立民升康复护理养老发展中心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决定准予民升康复护理养老发展中心成立登记。该中心业务主管单位为民政部。


        民升康复护理养老发展中心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我部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为促进我国养老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创新和发展现代化的养老服务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该中心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我部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该中心的组织机构代码、印章式样、银行账号以及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应及时报我部备案。


 民政部      


 201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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