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
发布时间: 2022-11-2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



  为切实帮助广大孤儿接受高等教育,促使其成长成才,我部于2009年使用福利彩票公益金实施了孤儿助学工程,由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以下简称学院)负责具体实施。两年以来,已先后有近200名孤儿在项目支持下完成学业,并经由学院推荐等方式荐等方式推荐等方式成功利,促进儿童走上就业岗位。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精神,进一步造福广大孤儿,我部决定继续实施助学工程并扩大助学规模。现就2011年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助学对象


  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普通高中、中专、职高)、智力正常、能够随班就读和生活的孤儿(包括残疾孤儿),兼顾各类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共资助230名左右。



  二、助学方式



  各地将符合条件的儿童推荐到学院就读大专预科,学院将集中辅导其学习文化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并统一组织在北京市参加全国成人高考。考试合格,经正式录取后进入学院成人大专班学习。学院将免除其在校期间学杂费,并补助其生活费。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由学院颁发国民教育系列高等专科毕业证书和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积极向社会有关单位推荐就业。


  学院专业开设有:社会工作、民政管理(老人服务与管理方向、现代殡仪技术与管理方向等)、假肢矫形器设计与制造,学制2.5年。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从维护孤儿基本权益出发,认真筛选、汇总符合条件的孤儿,并将孤儿信息(见附表)于2011年8月20日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到学院。学院将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和每省5-8名的资助数量确定预科班录取名单。


  


  


  附件:2011年报考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孤儿信息表


  二○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联系人:刘建华  邹明明  何付霞  



  电  话:010-58123342、58123260、61595416/61595417



  传  真:61591719



  邮  箱: sheguanyuan@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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