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要入狱养老?入狱劳改15年,监狱给交社保吗62岁刑满出狱能否领到养老
发布时间: 20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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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要入狱养老

确实有这种说法,未来养老的选择之一就是进监狱!

本来只是一句调侃的话,不过对于极个别的人来说,却有其心酸和无奈。

听女子监狱的一个狱警说的真实事件,一名释放的六十多岁的人员,身体不太好,释放之前给子女打电话,两儿一女,两个明确表示不会给她养老,另一个根本不接电话。

释放之后,在火车站又给监狱打电话,说能不能让她回去,她只想待在监狱,哪也不想去,想老死在监狱里。

当然,具体她是否做过对其家人伤害极深的事情,不得而知。

我在给服刑人员做心里谈话的时候,也遇到过极个别的人,说在监狱养老也挺好,因为这些人没有劳动能力或者好吃懒做,不想付出劳动,而家人又不管的,说句心里话,这样的人在社会上,可能还不如在监狱里待的舒服。

我国实行的是教育改造为主,劳动改造为辅的改造模式,当然肯定是要付出劳动的,不过如果年龄很大或者身体不好,会根据实际情况而减免劳动任务,吃饭管饱,没有不够吃这一说(仅限于我所了解的监狱),生病了家里不管的话,监狱会出钱给治病,甚至是正常死亡的话,家里也有不管的,监狱也会出钱办身后事。

但是无论如何,都不应该有这样扭曲的人生观,监狱是对犯罪人员进行惩罚教育的地方,是剥夺自由的,把这个地方当成养老的地方,简直就是笑话!

严格的监规纪律,以及所处的环境,如果真的很舒服的话,那都别奋斗了,都去监狱里混吃等死呗,所以别抱有这样非正常的思想,人生还是得靠自己一步一步走出来,没有捷径可谈!

入狱劳改15年,监狱给交社保吗62岁刑满出狱能否领到养老金

身为在人员惩戒岗位工作多年的公职人员,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先说结论:在监狱实际服刑15年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国家政策禁止为其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出狱之后能否依法领取基本养老金,只能由入狱之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决定。为什么呢?

首先,分析一下题主明确给定的几个关键条件

1、领取养老金的法定条件。按照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法律规定,要依法领取基本养老金,缴费参保人的身份必须是城镇职工,包括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而城镇职工的主体是前三类人员,都是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其中前两类人员还是由财政负担工资福利待遇的公职人员。以上这四类人在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根本性的条件时,才可以依法领取基本养老金: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性一律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和灵活就业人员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无论哪一类参保人,年满62岁时,已经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正常情况下,当然符合依法办理退休手续、从而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条件。2)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在内的累计缴费年限,至少必须月对月缴满15年,即180个月,这只是最低的法定要求,长缴不会受到任何限制。这是法律的强制规定,无法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法定条件的任何人,都根本不可能领到基本养老金。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城乡居民的法定参保待遇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根本就不是基本养老金

2、由实际服刑15年、62岁才刑满释放可以推断,本人被判刑的时间是2007年年,当时本人的实际年龄是47岁。无论如何,47周岁肯定还不到退休年龄。无论本人判刑前是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还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是企业职工,肯定是在职期间因犯罪行为被依法判刑的。在2007年前后,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毫无疑问是很重的刑罚,就必然伴随着两个极其严重的后果: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对于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职工来说,肯定会被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是党员身份的,肯定会被开除党籍。毕竟,任何时候,都不能把判处了重刑的犯罪分子,仍然留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岗位上;如果本人为国有企业职工,也会被给予开除处分。原因很简单:当时《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尚未废止,是正在执行中有效的国家行政法规,当然必须遵照执行。

总而言之,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工作人员、职工,一旦被给予开除处分,必须立即停发工资,停缴所有的社会保险费,并解除与本人的人事关系/劳动合同关系,以后不再是原单位的工作人员、职工,成了标准的失业人员,即使刑满释放之后的任何个人事宜,都与原单位完全无关,原单位也不负任何责任。

其次,犯罪后在监狱服刑人员,国家政策禁止继续养老保险费。其实原因也很简单:在监狱服刑的犯罪分子,是正在劳动改造中的刑罚对象,根本就不是正常情况下的劳动者,监狱当然也不是服刑人员的工作单位。毫无疑问监狱根本不可能给服刑人员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当然更不允许犯罪人员的家属和亲人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也就是说:服刑期间所有社会保险的缴费年限是彻底中断的,处于停缴状态。在这方面国家政策也是非常清楚的。即:监狱不是用人单位,罪犯也不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因此,按照法律的规定,在监狱服刑期间的罪犯不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监狱服刑的罪犯,其生活经费、改造经费等均已列入国家预算。服刑人员在服刑之前和服刑之后,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以及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累计计算,按规定应享有的基本养老保险权益不会受到影响。

再次,因犯罪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给予开除处分的人员,以前的工作年限不得合并计算。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视同缴费年限清零政策。1955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退休时计算工作年限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工作人员受过开除处分或者刑事处分的,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目前这个暂行规定依然是还在执行中的有效的行政法规。说到底就是:判刑、开除之前的工作年限中,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来应该依法享受的视同缴费年限待遇,因受到刑事处罚、开除处分被依法一笔勾销,彻底地予以作废。仅就核定基本养老金而言,客观上等同于几十年的工作彻底地白干了。正常情况下本应依法享受的法定待遇,被依法剥夺。

最后回答题主提出的问题:入狱劳改15年,监狱给交社保吗?62岁刑满出狱能否领到养老金?综上所述,对于一个被依法判处了有期徒刑15年的犯罪分子来说,无论其以前是党政机关的公务员、机关工人,还是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或者是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按照2007年处分法规,其必然面对的结局100%只能是一律给予开除处分,彻底地失去单位人员的身份。其在办理退休手续时,视同缴费年限肯定会被依法彻底地清零。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

再看实际缴费年限:对于不同身份的人员,开除处分的法律后果是完全不同的。我们都知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是从1992年-1996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始逐步地推行的,截止本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2007年,企业职工最长会有15年的实际缴费年限,最短也有11年的实际缴费年限。因此,对于出狱时已经62岁的企业职工来说,只要达到最低15年的累计缴费年限,就可以依法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基本养老金。对于有11年实际缴费年限的企业职工,应该可以通过补缴4年养老保险费的方式,或者顺延一下,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继续缴纳4年的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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