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后的人真的老了吗?现在70岁左右的人算不算是老年
发布时间: 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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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后的人真的老了吗

70后的兄弟姐妹,给个面子好吗?你们如果都认为自己老了,这让我们这些还在岗位上吭哧吭哧忙碌着的60狗们,情何以堪哪?!

明年开始,60后们就正式开始进入60岁的法定退休年龄,开始陆陆续续地退出工作岗位、享受老年退休生活了,不用再日盼夜盼了。而70后们,你们还年轻着呢,你们根本还没有老呢!

至于70后总觉得自己已经老了的原因,我想,可能有这么几个方面吧:

工作激情已经开始消退

70后,就算最年轻的,也已经是40岁的人了,年纪最大的,则快接近50岁了,激情岁月早已不在。

工作中能有所建树的,早已成名成家,还没有成名成家的,想在退休之前干出一番大事业来,估计也多半无望了。

所以,对多数归属平凡一族的70后来说,工作基本失去劲头,前景基本再没盼头,盼着提前退休,所以会觉得自己老了。

职业生漄遭遇瓶颈

情况跟上面的情形类似。70后参加工作短则十几年,长则二十几年了,时间真不算短的了。工作出色、能力超群,能混出个样子来的人,应该早已有结果了,目前仍然还没混出个一官半职来的,以后多半也不会有什么希望了。

现在各行各业挑大梁的基本已经是80后,加上部分90后,留给70后的机会几乎是不会再存在的了。

正所谓,长江后浪推前浪,一浪更比一浪高。结果当然是前浪被拍死在沙滩上。

职业生漄里的瓶颈,易使人产生激流勇退的念头。这,或许便成了70后觉得自己老人的另一个重要原由。

家庭负担越来越重

70后的子女,多数已经是高中至大学阶段的学生,教育负担、经济负担都进入到了最重的时期。

而70后的父母们呢,多数已经70来岁的年纪,开始进入需要人照顾的阶段。

谁来照顾他们?当然是作为70后的孩子们。这也已经成为70后们越来越重的一份家庭责任和负担。

尽尽孝道,陪陪父母,可能也是部分70后的内心想法。那都这种状态了,当然会自觉不自觉的开始感觉自己老了。

结束语

我想对真正的70后们说,你们可能认为自己已经老了,但这其实完全是假象,现如今国人的平均寿命已经77岁,接近80岁了,所以,你们才到人生半山腰,真的还年轻,甚至还很年轻。

现在70岁左右的人算不算是老年人

毫无疑问: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70岁左右的人,肯定属于老年人的范围。为什么这样说呢?

就每个独立的自然人来说:从出生开始逐渐地长大,绝大多数人要经历幼儿、少儿、青年、中年人、老年人以及最终死亡的整个生命历程,但确实有一部分人由于疾病、重大事故、自然灾害等等的原因,在人生历程的任何一个阶段提前结束生命,离开人世。这是十分正常、极为普通的事情,几乎每天都在现实生活中活生生地上演着。

从整个国家和社会的角度看,定出一个需要全社会共同遵守、对每个人都有相应的强制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就显得十分地重要。做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之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人的自然年龄就有明确的阶段划分。例如:年满十八周岁为成年人,未满十八周岁的为未成年人;八周岁以下的,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十八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出生的胎儿享有法定的民事权利等等。这些都是十分重要的基本法律规定,一旦涉及到自然人的权利和义务问题,人的年龄属性是极为重要的,具有非常明确的法律意义。

人到了什么年龄阶段可以称为老年人呢?老年人又有什么权利和义务呢?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就有极为明确的规定。该法第二条直接了当地规定:“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这个规定有两个关键点应该特别地予以重点关注:

1、法律规定的规范术语是“老年人”,而不是“老人”。老年人最基本的特征是:自然年龄达到六十周岁及其以上。可以肯定地说:明确地规定60周岁的人为老年人,这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重大法律贡献和首创,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唯一性,是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法律源头。对于涉及到退休问题的城镇职工来说,男性年满60周岁才能退休,在我国其实是一直坚持的硬性条件。

2、做为立法目的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的专门立法,每个自然人一旦年满60岁,就必须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自然地享受来自家庭、由国家和地方政府按职责承担、以及社会层面全方位共同保障的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和照顾,目的是让老年人幸福快乐、衣食无忧地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更确切地说:《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的一切保障措施,适用于年满60周岁的每一位老年人,任何人都不能、也不允许例外。否则,肯定属于违法行为。因此,这个法律规定对于老年人来说是极为重要的。

在任何情况下,一谈起老年人,每个人都应该很自然地联想到:他们的年龄已经超过了60周岁,需要家庭、国家和社会各方面的关心、关爱、经济支持以及日常生活的照料了。从这个视角看,很多的法律、行政法规,直接将老年人认定为无劳动能力,这与老年人事实上有没有劳动能力完全无关。其实,这是法律直接赋予的无劳动能力。当然如果强迫老年人劳动,就是明显的违法行为。当然,如果老年人有劳动能力,并且自愿参加劳动,则不存在任何限制。同时,还要强调的是:在家庭内部,老年人的法定赡养人必须认真地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还要照顾好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的法定义务。毕竟,绝大多数的老年人生活在自己的家庭之中,家庭范围内的赡养、扶养最为直接、最贴近实际、最为重要和有效。

从这个角度出发,无疑又引申出另一个法律问题:延迟退休。2020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明确规定: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这让已经提出了多年、却始终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的延迟退休问题,最终一锤定音。毫无疑问:推行延迟退休,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势在必行的必然政策选择。前一段时间,人社部明确表示:正在制定延迟退休的具体方案。

尤其应该注意的是措辞: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

本来,我国目前正在执行的法定退休年龄,还是早在1978年由国务院以国发〔1978〕104号文件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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