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养老网讯: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趋势日益凸显,促使养老产业作为民生实事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面对人口老龄化基数大,老龄化进程速度快,区域差异明显,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等问题,需要转变传统观念,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保障机制,特别是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大力发展养老产业,逐步解决老龄化给经济社会带来的冲击和挑战。
问:人口老龄化的趋势越来越凸显,您能谈一谈人口老龄化会对国内经济带来哪些冲击?
李志宏:从经济层面来分析,人口老龄化问题是一个比较重大的经济问题,可以说人口老龄化会对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都将带来冲击和影响,其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20年以前,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已呈现,但仍不明显;第二阶段是2020年至2030年,这期间老龄化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最为显著,也是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最突出的时期;第三个阶段为2030年后,这个阶段人口老龄化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将长期深刻存在,影响程度取决于现实的政策选择,如果应对得当,随着国家经济水平的提高和各项制度的完善,老龄化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将有所缓解。
具体而言,人口老龄化对国家经济发展会带来三大变化,而这三大变化又会进一步引发三大风险。三大变化表现在:一是,劳动力人口供给格局的变化。目前我国劳动力总量已经开始下降。同时,劳动力本身老龄化也在加速。据预测,从2010年至2050年,劳动年龄人口大约会下降到25%左右,而在2030年之前,年青劳动力就已下降至25%,这样的结果将导致我国人口红利逐步消失,我国低成本劳动力优势逐步消解。
二是,经济运行成本的变化。据目前业内学者测算,人口老龄化成本(包括涉及老年人的养老保障、医疗保障、服务保障支出以及老年福利设施等方面的支出)占GDP比例的7%-8%。未来,随着老年人口持续的增长,到2050年将占国家GDP的26%-27%。这个数据接近届时欧盟成员国的平均水平,而我国的经济水平却与欧盟成员国的经济水平相差较远。由于宏观经济运行成本的提升,体现在微观层面,则是企业的社保、税收以及用工成本的提升。
三是,整个社会消费结构的变化。目前我国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14.8%左右,未来将占到总人口的1/3,人口格局的变化导致消费者构成的变化,进而导致产业结构的此消彼长,譬如老龄产业的兴起,而当前面向中青年消费群体的支柱产业将相对衰退。据预测,老年消费市场总量占GDP的比重将从2011年的约5.1%,攀升到2050年的约16.4%。
而三大风险表现在:首先是经济增长潜力下降的风险。决定经济增长潜力有两大因素,一是总供给;另一个是总需求。总供给主要包括资本、劳动力与技术投入三方面。人口老龄化会导致劳动力总数减少,劳动生产率降低。同时,老龄化也将导致宏观经济产出中消费比例的提升,用于储蓄的比例在减少,因此必然影响资本的积累。另外,技术进步也会受到影响,因为大龄劳动力接受新技术和使用新设备的能力有所下降。人口老龄化对资本、劳动力、技术投入的负面影响,必然会导致生产能力的下降,也即总供给能力的下降。
在总需求方面,人口老龄化还会对投资、消费、出口造成影响。概而言之,由于人口老龄化导致投资减少,消费减弱,出口下降。我国当前出口主要依靠低劳动力成本优势,而人口老龄化将促使劳动力短缺,劳动力成本上升,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比较优势逐步削弱,产品的竞争力随之下降,必然影响出口竞争力。因此人口老龄化将给我国宏观经济增长潜力带来了一定的负面风险。据预测,今后近40年,人口老龄化会使我国宏观经济增长潜力年均下降1.7个百分点左右,影响最大的时期将是2020年至2030年,这个阶段也是我国老年人口急剧增长的阶段,会使宏观经济增长潜力年均下降1.9个百分点左右。
其次,是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相背离的风险。人口老龄化将导致实体经济中用于消费的比例提高,用于储蓄和投资的比例降低,实体经济的产出下降,而虚拟经济层面的养老性金融资产不断膨胀,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结构失衡的风险增加。
最后,是金融系统不稳定的风险。老龄化高峰时期,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和商业养老保险给付将急剧增加,可能对整个金融市场造成较大冲击。另外,公共财政收入结构和支出结构也面临重大变化,需要同时防范财政赤字风险和债务危机。
问:就现阶段而言,我们关注养老产业的发展不仅关注老年人的物质生活,更多的还要从精神层面给予关注。您觉得,在老年人精神建设方面国内还存在哪些不足,以及需要改进的地方?
李志宏:所谓精神层面的建设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老年文化建设。目前,国家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2012年,全国老龄办联合其他15家部委出台了《关于加强老年文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针对当前老年文化建设方面的不足做出了一系列改进举措。目前我国老年文化建设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面向老年人的精神文化产品不足,譬如,就现阶段而言,文化市场上有关老年人题材的影视作品就非常少;二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为老服务功能不健全,适合老年人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场馆供给不足。特别是面向农村老年人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场馆尤其缺乏;三是面向老年人的公共服务队伍不足,广大老年人文体活动缺乏有效的组织和指导;四是退前教育缺乏,老年人退休后通常面临着老年期生活心理和思想准备的不足。日本、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的退前教育非常发达,而国内在这个领域,基本上是空白。
在老年人退休前期为老年人退休后的生活进行培训、规划和指导,可以有效缓解和减少老年人因退休事件的不适应而带来的身体或心理上的负面影响。针对上述问题,需要综合采取多方面的应对举措,一是充分发挥公共文化的为老服务功能。适应人口年龄结构改变的客观要求,加强老年人文化活动设施建设,以及现有公共文化场地、设施的适老性改造,加大针对老年人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二是深入开展符合老年人特点的特色文化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三是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尤其是面向老年人的退前教育。四是推动老年人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特别是老年文化产业的发展。五是加强老年文化团体和老年文化队伍建设,加强对老年人文化活动的科学指导。
问:“以房养老”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方式,在一些发达国家被认为是一种比较有效的养老方式。在我国,由于房屋产权与传统观念等方面的因素,阻力较大,您能谈谈您的看法吗?
李志宏:“以房养老”提出的初衷是好的。无论是发达国家或是发展中国家,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老年人的资产富裕,资金匮乏。在一线城市或大中型城市,一些老年人拥有数套房子,固定资产比较充足。如果能将现有资产变为现金流,则可以有效提升老年人的现金收入,改善养老市场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然而目前却面临着比较大的阻力,首先是中国养儿防老以及遗产继承的传统观念不利于“以房养老”的推广;其次,就目前而言,国内的保险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技术积累、管理能力和专业人员储备等还不充分。我国老年人口基数十分庞大,其资产存量也很庞大,如果将它们全部转为现金流,对整个宏观经济资本市场的影响非常大。保险公司和银行,包括相关的监管机构,需要对以房养老进行积极而又谨慎的运作,包括充分的试点、相关数据的积累、人员队伍的储备,以及精算技术的完善等;第三是产权的问题。土地使用权是70年,但房屋拥有权是永久的,可却总给人有“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感觉,这构成了保险公司和银行开展“以房养老”业务,不得不考虑的风险性因素;第四是这几年房地产市场波动大,“以房养老”适合在房价比较稳定的情况下推行,这些因素都是制约我国的“以房养老”的瓶颈。
面对这些问题,一是要引导老年人转变传统的养老观念。面对4-2-1等家庭结构越来越多的现实,老年人要转变把遗产全部继承给子女、依靠子女养老的传统观念,要增强理财意识,盘活自己的存量资产;二是整个市场运营主体的能力以及监管主体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譬如,银行、保险公司、房地产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房地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以及金融监管机构都要加强人员、技术、数据、制度等方面的建设和实务经验的积累;三是保持国家宏观调控的稳定性,以保障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的发展;第四是产权要明晰,《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从该条款的立法倾向来看,立法者还是在注意保护房屋所有人的利益。不过,对于满70年后,续期应该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物权法》对此应做出明确规定。
问:许多企业退休人员对养老金“双轨制”颇有微词,有些企业退休人员甚至建议彻底取消养老金“双轨制”,针对这一问题,您怎么看待?
李志宏:严格来讲,我国的养老保障制度可以说成是“多轨制”,机关事业单位是一套制度,企业是一套制度,城镇居民是一套制度,农村老年人又是一套制度,所以说是多轨并存。未来,我国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发展方向最终会取消“双轨制”。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应以城镇职工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目标。同时,尽快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的并轨。最终会形成两种制度,一是城镇职工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主要面向包括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以及当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群;二是城乡居民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主要面向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人员的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长远来说,这两种制度也会并轨,最终建立一个统一的国民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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