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正式启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 2016-03-04

 

     根据国家民政部的统一部署,湖北省民政厅下发了《全省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全省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基本目标、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方法路径和组织保障措施,并确定了全省首批27个改革试点单位,试点工作将按照先行试点、分类指导、循序渐进、稳妥推进的原则有条不紊地展开。
  为了体现试点方案指导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此前,省民政厅专门进行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了各方意见,认真开展了论证评估,制定了既贯彻上级改革精神又符合湖北省情的实施方案。
  一是把明确职能定位作为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关键问题。要求各地公办养老机构认清其作为国家保障最困难、最急需、最弱势群体养老需求的基本公共服务资源的特殊性,认清自身主要承担保障“三无”老人、孤老优抚对象、经济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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