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和《民政部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审查办法》的要求,我部开展了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经2015年8月28日我部第16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91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27件(截至2015年6月30日)。现将民政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
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民政部
2015年9月1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和《民政部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审查办法》的要求,我部开展了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经2015年8月28日我部第16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91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27件(截至2015年6月30日)。现将民政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
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民政部
2015年9月1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