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 | 注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太和养老网
热词老年艺术  助老机构  养老系统  

中心区域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全国城市养老院目录 全国县市养老院汇总目录 太和AI作品展 太和养老艺术网AI作品展示

徐州市《关于对社会办养老机构实行资助的实施方案》

 

2017年09月11日 10:25 太和养老网

      近日,徐州市出台《关于对社会办养老机构实行资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积极推进老年福利社会化。

     《方案》明确,社会办养老机构补助项目包括机构建设补助和机构运营补助两类。补助范围为:经市、区民政部门批准,依法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资质,在市区范围内设置的社会办养老机构。

     《方案》指出,申请建设补助社会办养老机构应当于每年10月底前向所在地区民政局提出补助申请,补助标准为:对2012年1月1日之后新建并执业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按新设床位每张3000元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对2012年1月1日之后租用房屋兴办或利用现有养老机构等设施改扩建并投入运营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按新设或新增床位每张2500元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对2011年12月31日之前运营的床位,按床位每张给予1500元补助。申请运营补助社会办养老机构应当于每年5月、11月先后两次向所在地区民政局提出补助申请,补助标准为:从2012年1月1日起,对社会办养老机构,按入住满6个月以上本市户籍实住老人数,每月分别给予全护理60元、半护理50元的日常运营补助。

 

 

 

相关阅读

最新养老院

您希望养老院位于
  • 不限
  • 东城
  • 西城
  • 崇文
  • 宣武
  • 朝阳
  • 丰台
  • 石景山
  • 海淀
  • 门头沟
  • 房山
  • 通州
  • 顺义
  • 昌平
  • 大兴
  • 怀柔
  • 平谷
  • 延庆
  • 密云
您希望的价格范围
  • 不限
  • 500以下
  • 500-1000
  • 1000-2000
  • 2000-3000
  • 3000-5000
  • 5000以上
老人的情况是
  • 不限
  • 自理
  • 半自理
  • 全护理
  • 特护

姓名

年龄

电话

全国城市养老院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10-2022 京ICP备18035644号-3 北京太和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