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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民政厅发布医疗救助标准等政策情况

 

2017年09月11日 10:26 太和养老网

      5月10日上午,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民政厅副厅长徐亚荣介绍了对我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58个贫困县农村贫困家庭中的重度残疾儿童救助抚养、七种重特大疾病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并实行即时结算服务等政策实施情况。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李海默主持发布会。

      据徐亚荣介绍,省委部署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以来,我厅针对贫困县贫困户中因病致贫比例高、家庭拖累负担重、脱贫致富难度大的实际,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建议,对全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58个贫困县农村贫困家庭中的重度残疾儿童实施救助抚养,对七种重特大疾病患者提高医疗救助标准、改进结算方式、增强救助实效。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第3次省长办公会议对此进行了安排部署,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了省民政、财政、人社、卫生、扶贫、残联等部门关于实施这两项救助措施的《意见》。目前,各地正在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摸底调查等工作。

      徐亚荣指出,此次实施救助抚养的重度残疾儿童是我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58个贫困县中,具有本地户籍、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的农村贫困家庭0-14岁的肢体一二级残疾或智力、精神一级残疾的儿童。对符合条件的儿童,在不改变监护人(生身父母)法定义务的前提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市州的儿童福利院进行救助抚养,市州儿童福利院满员或未投入使用的,由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儿童福利院或综合福利院内设的儿童部承担。被救助抚养的重度残疾儿童,享受所在福利院养育的孤残儿童同等的生活、医疗、教育待遇。2012年执行每人每月840元的救助抚养费标准。重度残疾儿童救助抚养采取监护人自愿申请、逐级审批、福利机构分批安排入住的程序进行。

      徐亚荣指出,这次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实行即时结算服务的范围是我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58个贫困县、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的农村贫困家庭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急性白血病儿童、手术治疗效果明显的脑瘫儿童,临床疗效明显的五类重度精神病患者,“乳腺癌”、“宫颈癌”患病妇女和老年性白内障患者。对符合条件的七种重特大疾病患者,在原来标准的基础上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其中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医疗救助标准由2万元提高到2.5万元;急性白血病患儿由3万元提高到6万元;脑瘫儿童由1万元提高到1.2万元;五类重度精神病患者由7000元提高到8000元;妇女“两癌”患者由1万元分别提高到1.3万元和1.5万元;老年性白内障患者为新纳入救助范围,救助标准为2000元。在救助方式上,按照就近诊治的原则,在定点医院进行诊疗,由原来的“医后救助”改为“一站式”即时结算,患者在诊疗时只需缴纳超出新农合报销比例和医疗救助标准之外的费用,其余费用直接由民政、财政部门与定点医院进行结算。

      徐亚荣强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和福利机构、医疗机构要各负其责、精心组织,协同推进、盯紧抓实,确保救助工作顺利实施。要落实工作经费,广泛宣传政策,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推进落实力度。在重特大疾病救助方面,重点是尽快衔接确定诊疗医院,细化救助措施,建立旬报制度,尽快开展救助工作。在重度残疾儿童救助抚养方面,重点是进行筛查摸底,制定分批入住计划,同时配备必要的设备和相应的护理人员,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有入住意愿的儿童及时得到救助;同时加大社会福利机构扩容改建力度,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重残儿童救助抚养提供必要的条件,营造良好的环境。

      发布会上,徐亚荣副厅长还接受了新闻媒体记者的提问。中央驻甘新闻媒体、省属新闻媒体记者共40多人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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