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 | 注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太和养老网
热词老年艺术  助老机构  养老系统  

中心区域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全国城市养老院目录 全国县市养老院汇总目录 太和AI作品展 太和养老艺术网AI作品展示

河南省养老服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通知

 

2017年09月11日 10:26 太和养老网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继续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
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民政局:

      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是经省政府同意,为推进会养老服务工作发展而设定的一项激励性工作。在创建活动中,各地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探索适应当地实际的社会化养老模式,有力提升了我省社会化养老工作服务水平。为进一步推进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决定今年继续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标准和条件

      1、示范县(市、区):政府重视、政策扶持到位、设施完善、队伍过硬、养老模式服务形式多样化、制度健全。

      2、示范单位:组织健全、设施完善、制度健全、服务规范、经营方式多样化。

      具体标准参照《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的通知》(豫民文﹝2006﹞100号)要求。

      二、申报对象

      1、示范县(市、区):全省符合条件的县(市、区)。

      2、示范单位: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包括托老站、日间照中心等)

      一、示范单位的申报和检查

      1、申报:2012年3月30日前,各省辖市在认真组织考察、考评的基础上,推荐上报。申报材料包括:参评县(市、区)和养老机构(包括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申报登记表、典型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自查得分情况表和所在省辖市民政局考察、考核书面意见,一式3份。

      2、评审:2012年4月份省厅组织评审小组,对各地申报单位考察验收。

      3、表彰:2012年5月份省厅根据考察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今年的示范单位命名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主(含托老站、日间照料中心等)。

      二、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河南省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措施之一。各地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为推进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认真组织,加强指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突出示范带动效应,严格标准,完善措施,认真组织好活动创建的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当地社会化养老水平。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引导广大老年人转变养老观念,逐步接受居家养老服务的市场化运作方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破解养老设施不足的有效办法,也是让更多老年人享受改革开放成果的服务平台。因此,今年的创建活动要突出社区为老服务,示范单位命名要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倾斜。同时,对已确定的示范县(市、区)和养老服务机构示范单位,要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扩大服务范围和提高服务质量。省厅将对其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复查,适时召开示范单位经验交流会,对服务面广、政府支持力度大、老年人满意度高的“示范单位”,省厅将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各地在创造条件、积极争创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开展申报工作,做到不夸大、不虚报,着力在设施齐全、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社会认可、老人满意上下功夫,确保养老服务示范创建活动扎实有效。

      各地要及时安排部署,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做好材料的整理、初评和上报工作。

      联 系 人:张红兵 张 明

      电    话:0371-65509302 65909791 13783640581

      电子信箱:13783640581@163.com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相关阅读

最新养老院

您希望养老院位于
  • 不限
  • 东城
  • 西城
  • 崇文
  • 宣武
  • 朝阳
  • 丰台
  • 石景山
  • 海淀
  • 门头沟
  • 房山
  • 通州
  • 顺义
  • 昌平
  • 大兴
  • 怀柔
  • 平谷
  • 延庆
  • 密云
您希望的价格范围
  • 不限
  • 500以下
  • 500-1000
  • 1000-2000
  • 2000-3000
  • 3000-5000
  • 5000以上
老人的情况是
  • 不限
  • 自理
  • 半自理
  • 全护理
  • 特护

姓名

年龄

电话

全国城市养老院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10-2022 京ICP备18035644号-3 北京太和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