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3次陕西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对原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政策进行调整,将享受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的年龄由原来的80岁以上调整为70岁以上,并提高标准。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认真做好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前期准备工作,省老龄办权益处根据领导安排,于3月30日至31日,赴渭南调研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情况,并对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政策调整后资金筹措、申报程序、资金管理、发放办法、工作经费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座谈了解。
渭南70岁以上老年人数达到39万人,占全省同年龄段人数的16.5%,总结和汲取渭南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经验及好的做法,对指导全省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省市县老龄办工作人员深入到村组,看望慰问了华县王绳武老人等,并认真听取他们对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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