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政治、经济、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云南省社会组织也得到了蓬勃的发展,广大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促进公益事业、繁荣社会文化、发展市场经济等方面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在社会组织登记工作中还存在着重成立登记、轻注销登记;有的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行政行为不规范;社会组织不履行内部民主程序,擅自决定终止;国家有关法规对社会组织注销登记规定过于笼统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注销登记工作,促进登记管理机关依法行政,完善社会组织注销登记工作机制,我省2011年6月23日出台了《云南省社会组织注销登记办法》。
制定《注销办法》有利于弥补国家相关政策的缺失,有利于规范登记管理机关行政行为,有利于保护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利益免受损害;对规范社会组织行为,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注销办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注销登记的情形、清算组组成及职权进行了规定,同时增加了清算组组成人员回避条款;对社会组织注销登记的时限、形式要件、债权债务、清偿顺序、剩余财产处置予以了明确。《注销办法》于2011年8月18日正式施行。
姓名:
年龄: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