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举办孤残儿童高级护理员职业资格鉴定暨技能培训师资认证班的通知 》(收养字〔2011〕15号),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合举办的“孤残高级儿童护理员职业资格鉴定暨师资资格认证班”6月23日至7月8日在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举办,来之北京、天津、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陕西等18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3人参加培训。这是今年举办孤残高级儿童护理员的第一期班,也是第七期(第二期孤残儿童护理员)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师资资格认证班。
2011年6月29日,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杨根来教授为认证班介绍了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体制、机制和考务工作程序、现代培训方法和技术等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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