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4月28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杨婷婷)到2015年末,我省30%的城市社区,15%的农村社区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床位将力争超过老年人总数的3%,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30%以上。这是南海网记者在4月28日召开的全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了解到的。
会上,原则性通过了《海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审议稿)》(以下简称《规划》)。
据了解,为推进我省老龄事业全面发展,构建和谐海南,我省第一次制定了系统的老龄事业发展的五年规划。《规划》提出,到2015年末,我省30%的城市社区,15%的农村社区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形成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养老服务床位将力争超过老年人总数的3%,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30%以上。
据省统计局预测,到2015年,8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17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4.66%,从2001年至2010年之间,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113.03万人,全省有8.89%的市县人口结构进入老龄化社会。我省老龄化、高龄化的趋势已经在加快。高龄、失能老年人的长期照护问题将更为突出。
《规划》提出,办好海南养老院,海口、三亚、儋州等三个市要通过改扩建,各建有1所具有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功能的社会福利院。县级城市建有1所集生活照料、保健康复等多功能、综合性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同时,还将加强社会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
“十二五”期间,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道路交通、居住环境、社区养老服务所等新建、改建公共设施项目,实现无障碍率达100%;地级市已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等场所的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80%,其他设市城市改造率不低于60%,市县中心城镇改造率不低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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