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市民给本报打来电话称,她入住的三和老年公寓需要按照商业价格支付水电费,老人都感觉太贵。该老年公寓负责人称,因开办老年公寓租用的是商用楼房,因此只能按商用价格交水电费,作为商户无法改变这一现状。目前,国家在大力支持兴办民营养老院,能否对租用商用房开办的养老院实施水电费民用价格呢?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
老人
每月交几十至上百元
市民张奶奶是三和老年公寓的住户,她告诉记者,在老年公寓中,每个房间都有独立的水表和电表。月底要按照每度电1.25元交电费,按照一吨水8.9元交水费,除了院里每月为每人减免的30元外,老人还得每月交几十到上百元的水电费。不少老人从养老院的公共热水处接水,而不用或者少用自己房间的水。这样一来,养老院就要多付不少水电费。张奶奶希望民政或者水电部门能减免养老院的费用。
院长
院里已掏钱补贴老人
三和老年公寓的院长李国胜称,在河北区兴耀粮油批发市场附近的商业街,他当初租用了两层楼房办民营养老院。他说,办养老院选址不容易,当初自己也知道水电费是商用价格,但鉴于租金还算合适就签订了租约。在老人入院前,他通常会把水电价格提前告知,同时为了减轻老人的负担,他每月还补贴每位老人30元水电费用。就是这样,还是有很多的老人不舍得用自己房间的水,而是从院方的公用热水里接水回房间。院方因此每月要多支出电费和水费七八千元,但院方至今也没有采取什么管理措施。
自来水集团
可申请享受民用水价
天津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按照政策,凡养老院直接与自来水集团以贸易水表进行结算的,享受民用水价格政策。三和老年公寓为租赁房屋,使用的是混用水,不直接与自来水集团贸易水表结算,用水价格以租用房主的用水价格为准。如果三和老年公寓向自来水集团申请安装独立贸易水表,即可享受民用水价格政策。
对于加装电表,李院长表示,民营养老院本身盈利就微薄,加装电表需要十多万元,两三年也收不回来。从投入上考虑,为养老院加装电表还是行不通的。
对于三和老年公寓用电收费一事,电力部门表示,查清楚该养老院的交费归属地后给予答复。
市民政局
相关单位应按规定收费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负责人介绍,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津政发〔2008〕27号)》规定,养老机构所用水和煤气,执行民用价格;用电按最优惠价格收费。民政部门虽然是养老机构的行政主管部门,对于水、电、煤气等事项,只能与相关单位进行协调,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记者手记
各单位如何“合力”?
记者从民政部门了解到,2010年本市60岁及以上人口在180万左右,正逐步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如何让老人安度晚年,成为我们需要面对的问题。2010年10月16日,本报在《津城现状:养老三处碰壁》一文中,报道了津城养老的现状:国办养老院碰上人多、民办养老院碰上价高、居家养老碰上买房难。在记者的采访中,民办养老院道出他们为成本所困的尴尬,2008年本市即以政府文件的形式,规定了对民办养老院用水和煤气执行民用价格、用电按最优惠价格收费的政策,然而由于缺乏必要与具体的监督,时至今日,政策的推行仍不是一帆风顺。也许,各相关单位如何实现“合力”,推动这一政策落实,成为各相关单位需要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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