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养老院过世,家属需额外付给敬老院1000元临终服务费。近日,市民张厚胜对南京江宁东山街道桃园老年公寓的这项收费提出质疑。记者调查发现,老人百年后向家属收费,已经成为南京不少养老机构的“潜规则”。临终服务费到底该不该收,引起社会各界的争议。
市民质疑养老机构乱“收费”
市民张厚胜反映称,他82岁的父亲张善福患有脑梗塞症状,因为自己平时要上班,难以照顾,从去年9月25日开始,老人入住了东山街道桃园老年公寓。在入住之前,家属与公寓方签订协议,先交1000元预留款。当时院方解释,是为了老人有什么情况应急之用,例如老人若在养老院去世,离世前需要请人进行特别护理的费用。
前不久,老人因年迈在养老院过世,家里人为老人准备后事时,院方说当天有两位护工给老人梳洗,要每人给二百元,张厚胜想,养老院对老人一直不错,便同意了。没想到,事后张厚胜向养老院索要当初交纳的预留款时,院方却不肯给。“我父亲前一天下午还在院子里晒太阳,第二天早上突然去世,院方并没有提供其他额外的服务!”张厚胜认为院方扣下这笔钱没有道理。
记者随后联系了东山街道桃园老年公寓,相关负责人坦言,敬老院目前确实存在该项收费,这项收费是养老院创办后开始实施的,其间没有收到相关投诉。“老人去世后,他生前用过的被褥、盆碗、床椅等都不能再使用了,必须更换掉,还要请人抬走老人,这笔损失不能由养老院承担!”该负责人表示,老人在敬老院去世,我们等于替家属为老人送终,理应收取费用。
临终服务费是行业“潜规则”?
按照“桃园老年公寓”的说法,敬老院向过世老人的家属收取服务费由来已久,在南京养老机构非常普遍。记者随后电话采访了南京慧恩老年公寓、南京真美好老年公寓,均得到肯定的答复。其中前一家敬老院的额外收费在1000元左右,而后一家的收费则是根据不同的服务等级,多缴1个月的费用。收费的理由与“桃园老年公寓”的说法一致。
针对老人公寓以“临终费”名义赚钱的质疑,南京慧恩老年公寓强调,没有哪家敬老院愿意赚这个钱!只有少数家属明知道老人快死了,仍不把老人接回家送终,“扔”在养老院。一旦老人在敬老院过世,不仅敬老院的客源有影响,而且还要重新消毒,添置相关设施等。1000元的服务费,主要包括老人去世后敬老院消毒清洁费用、空床费等。
呼吁物价部门规范管理和收费
该项费用究竟该不该收,收费标准是否合理?南京市江宁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左科长表示,南京的确有一部分民营养老机构向过世老人的家属额外收费。该不该收,怎么收,目前没有规定,确实存在一些争议。“养老院的收费标准都经过物价部门审批,但临终服务费并不在审批之列,通常都是双方以协议的方式约定。”左科长表示,民办福利机构作为独立的法人,其经营属于自负盈亏,民政局只是业务指导部门,对于桃园老年公寓收取1000元临终关怀费的纠纷,他们目前正在与双方进行协调沟通,如果协调不成,只能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服务性行业必须要先有服务才能收费!”江苏常江律师事务所王世良律师认为,敬老院的收费必须明确列明项目,而所有的收费项目都必须是经过物价部分审核的,物价部门和敬老院的主管部门理应过问。
作者:许小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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