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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养老院补贴标准每张床位补3000

 

2017年09月11日 10:35 太和养老网

      黑龙江日报2日讯(陈伟 记者 卢军)为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今年哈尔滨市大幅度提高民办养老院补贴标准, 对民办养老院给予一次性建成补贴,标准由每张床位1000元提高至每张床位3000元。到今年底,哈市所有不符合条件的养老院将退出市场。这是记者从哈尔滨市2日召开的民政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哈市加大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力度,“十二五”期间,哈尔滨市养老机构床位总数将达到2万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总数达到4000张,每千名城市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

      从2011年起,由哈市财政对市区范围内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由2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0元;收住“三无”老年人的,运营补贴标准由3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405元;收住享受低保待遇老年人的,运营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00元。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床位达到100张以上的,一次性建成补贴标准提高至每张床位3000元;床位达到50张以上的,一次性建成补贴标准提高至每张床位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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