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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民间组织参与灾害紧急救援

 

2017年09月11日 10:40 太和养老网


  2010年4月30日,南都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徐永光、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邓国胜、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贾西津做客NGO互动网,以“NGO参与灾害紧急救援行动”为主题与网友进行了互动交流。

  徐永光:公募基金会要培育扶持社区NGO

  要承担社会责任  要为创新勇于承担风险

  在谈到NGO参与玉树地震救援行动时,徐永光认为,培育扶持社区、草根NGO是公募基金会的社会责任,要为创新勇于承担风险。

  徐永光认为,这次的玉树地震未来的灾后重建可能最主要的力量除了外部力量以外,还是要依靠本土的民间组织力量。因为外地民间组织到玉树去工作,有很多的困难和不便,如语言不通、高原反应等等,长期坚持其实是有困难的。全国大的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或者非公募基金会手里有资源去落实的话,要去发挥当地的民间组织的作用。

  青海省的NGO数量不少,但是这些机构过去很少得到本土资源的支持,主要还是依赖境外资源。现在境外资金进来也受到了一些门槛的限制,把外汇变成人民币有很多门槛,搞不好有些洋奶也喝不上。洋奶喝不上,母乳得供上。

  徐永光认为,公募基金会有公募的权利,有资源、有责任使青海的NGO发展、壮大起来,使其将来在青海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公募基金会应该承担这个社会责任,要勇于为创新承担风险。

  邓国胜:政府应为民间组织搭建募款平台

  当网友提到政府在募款及救灾中的定位时,邓国胜认为,政府部门的劝募行为违反了《公益事业捐赠法》。

  邓国胜认为,政府应该是鼓励民众向民间组织捐赠,为民间组织的募款搭建一个很好的平台,帮助一些没有能力接受捐赠的组织去募款,然后由政府、公众一起来监督这些组织执行项目。《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很明确,政府部门只可以接受捐赠,而没有说可以劝募。政府部门的劝募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

  另外通过很多调查说明,中国老百姓现在最相信的还是政府,最不相信的还是民间组织。所以很多民众愿意捐钱给政府,这个确实是我们调查的现实。这就要提示我们的民间组织要不断地提升自己的社会公信力,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而要提升民间组织的公信力,重要的是民间组织要公开、透明。

  邓国胜认为,老百姓有时候不相信民间组织,所以,很多的钱捐到了政府。这个现象肯定是不正常的。因为,理论上民众的这种捐赠、慈善是基于民间的自愿,应该最终还是通过民间组织去接受捐款和使用捐赠。政府只是在一些重大的事情上,才可以接受这种捐赠。#p#分页标题#e#

  贾西津:志愿资源要由志愿组织使用

  当网友提到“花钱的权力在政府和在人民的区别”时,贾西津认为,志愿资源要由志愿组织使用。

  贾西津认为,政府税收的钱是应该由政府来使用的,所以政府有权来支配税收。捐赠的钱就是属于志愿的行为,志愿捐赠的资金,花钱的权力在于志愿组织,志愿组织之间会有它的分工合作。而捐赠的钱绝不应该再流回政府。如果再流回政府使用,相当于我们多支付了税收,而不是一个志愿性的行为。所以,志愿的资源一定要由志愿组织使用。

  如果说捐赠的钱流回了政府,相当于我们多纳了税。大家觉得政府的税收不够,解决方法是我们要不要提税,而不是我们要不要给政府捐钱。贾西津认为,强制性的捐款和捐款由政府使用,实际上是破坏捐款,对捐款有很大的负作用。从一时一事而言评估到底谁用得更有效,谁更有动员能力是次要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有一个什么样的机制?才能维护我们的生活是一个正常的生活状态。志愿捐赠由志愿使用,是正常的运作机制,如果破坏了这个志愿机制可能负作用会比一时一事要更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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