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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养老保险基数确定

 

2017年09月11日 10:54 太和养老网

【摘要】外地人养老保险基数如何确定?深圳员工养老保险条例对非深户籍员工的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是如何规定的?非深圳户口的个体户如何参加养老保险?必须以单位名义参保吗?办理需提供哪些材料?

网友提问一:

请问外地户口在深圳参加养老保险的基数如何确定?

社保局回复: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八条 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工资。但员工月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征养老保险费;本市户籍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计征养老保险费;非本市户籍员工的缴费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资。

总结:

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工资,非深圳户籍员工的缴费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资。

网友提问二:

请问非深圳户口的个体户参保是否一定要用对公账户缴费呢?可否用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私人账户缴费呢?

社保局回复:

根据我市现行的社会保险政策规定,个体户是以单位名义缴纳社保,需通过对公账户扣款。如您申请用经营者的账户缴费,建议你持相关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到参保窗口申请非对公账户扣款业务。

深圳个体户应以单位名义参加养老保险,需通过对公账户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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