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事项名称:老年人优待补助金发放
二、依据文件名称:《关于进一步完善对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优待服务的通知》(乌党办发[2003]41号)
三、发放条件、范围:乌达区户籍居民,年龄在60周岁以上,已办理了优待证的老年人。
四、需提交的材料或证件:《乌海市老年人优待证》、户口薄。
五、发放时间:每年8月-12月底由各镇、办事处集中发放,集中发放时未领到的可到户籍所在镇、办事处老龄工作人员或民政助理处联系补领。
六、发放标准:每人36元/年。
七、发放地点、程序:由户籍所在镇、办事处老龄工作人员或民政助理到各社区集中发放。
八、监督机关、联系人、联系电话:区民政局老龄办 黄锦秀 3666680
姓名:
年龄: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