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办〔2012〕28号
行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行唐县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筹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行唐县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
行唐县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加快城乡养老事业发展,满足广大老年人不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切实提高老年人生活幸福指数,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市场运作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鼓励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积极支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提供养老服务。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专业化、标准化建设,做大做强养老服务业,打造新型现代服务业,进一步提升全县养老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到2012年底,初步建立与我县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以居家养老管理系统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为重点、机构养老为补充,服务方式多元化、投资主体多样化、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普及化、服务队伍专业化,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三)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加大公共财政投入,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养老服务发展模式、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二是坚持统筹规划与资源整合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制定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规划,按照宜改则改、宜建则建的思路,最大限度整合优化各类资源,统筹城乡养老事业发展,逐步建立布局合理、种类齐全、功能完备、无缝隙覆盖的养老服务格局。三是坚持突出重点与适度普惠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做好对五保、“三无”、空巢、优抚、低收入、残疾失能、留守等困难老年群体的养老服务,在此基础上,将服务范围延伸至广大老年人,满足各类老年群体的养老需求,推动我县养老服务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四是坚持建管并重和规范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标准体系和规章制度,推进养老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各类服务机构发展上水平、上台阶。
二、主要任务(一)推进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建设。2012年在建的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启用并入住。拓展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实行“院户挂钩”的方式,对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护、生活照料等服务。(责任单位:民政局)(二)推进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为老服务站建设。结合城乡社区和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新建住宅小区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用房。老旧社区要通过新建、改扩建、整合闲置资源以及购买、租借等方式解决养老服务设施。到2012年底,独羊岗乡、安香乡、上方乡要各建成1所床位数不少于30张的乡镇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龙州镇完成南街社区、东街社区2个社区为老服务站。(责任单位:住建局 独羊岗乡 安香乡 上方乡 龙州镇 民政局)(三)推进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利用闲置办公用房、校舍、厂房等房产资源,通过新建、改扩建、租赁等形式,坚持自治、自愿、自保、自助原则,建设以“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互助幸福院。到2012年10月,全县再建83所农村互助幸福院(名单附后)。对于2011年建成的农村互助幸福院,入住老人在5人以上且正常运转的村,年底给予该村适当运营补贴。(责任单位:财政局 民政局 相关乡镇)(四)加快发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税费优惠、资金补助等扶持政策,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民间组织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兴办养老机构,满足老年人机构养老服务需求,2012年全县新增民办养老床位不低于100张。(责任单位:民政局)(五)加快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信息网络。依托信息网络平台,整合专业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组织、社会各类中介服务机构等,优化养老服务资源配置,提高服务效率。2012年建起居家养老管理系统呼叫中心,年底推广“一键通”、为老服务热线、12349社区服务热线等呼叫信息服务项目,城区入网签约老人达到500人,为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责任单位:民政局 财政局 龙州镇)(六)强化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开发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公益岗位20个,吸纳高素质社会工作人才参与养老服务。加强各类养老机构管理人员、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到2012年底前,养老机构护理员全部持证上岗。积极开发社区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引导大中专毕业生、零就业家庭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养老服务。动员、组织和扶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养老服务,大力发展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探索建立义工服务时间储备、邻里互助等服务机制。采取加强监管和政策、资金扶持相结合的原则,鼓励、支持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养老服务。(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民政局 团县委)三、推进措施(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主导、养老服务工作机构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从今年开始,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园区)、有关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县民政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规划、指导、协调、扶持和管理工作。发展改革局要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入中长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及时办理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手续。财政局要逐步建立符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需要的公共财政投入增长机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卫生局要积极探索医养结合的新路子,不断拓展社区养老卫生服务范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养老机构建设纳入城乡公共设施建设规划,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国土资源局要优先安排养老机构设施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新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采用划拨方式供地。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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